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

发布时间:2023-12-0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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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4日注册成立,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青大道588号,位于奉新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代表严美金,是一家主要从事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及五氯化磷等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目前建有年产1.5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500吨间苯胺(β-羟乙基砜硫酸酯)、150吨2,6-二氯吡嗪、500吨嘧啶胺、150吨磺胺氯哒嗪钠及1万吨五氯化磷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且在2020年12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109号,许可范围:三氯化磷(15kt/a)、三氯氧磷(10kt/a)、五氧化磷(6kt/a)、间苯胺(500t/a)、副产品盐酸(31%,600t/a)、硫酸(92.5%,300t/a),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企业于2020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经过近两年的生产,通过生产实践中积累经验,为了使生产更流畅、更安全、更环保,企业在不改变生产工艺及不扩大生产产能的前提下,企业于2023年1月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编制了《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500吨间苯胺(β-羟乙基砜硫酸酯)、150吨2,6-二氯吡嗪、500吨嘧啶胺、150吨磺胺氯哒嗪钠及1万吨五氯化磷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于2023年3月17日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3号)。

同时,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企业于2023年1月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500吨间苯胺(β-羟乙基砜硫酸酯)、150吨2,6-二氯吡嗪、500吨嘧啶胺、150吨磺胺氯哒嗪钠及1万吨五氯化磷建设项目(一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设备的安装及自动化的安装及调试单位为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黄磷、氯气、液氧(液化的)、盐酸、液碱、氮气(压缩的)、发烟硫酸、雷尼镍催化剂、氢气、甲醇、乙醛、柴油、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及浓硫酸等。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气、氢气、甲醇、乙醛及三氯化磷,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氧化工艺、氯化工艺及加氢工艺(前期已经过验收);该项目涉及生产单元中101生产车间一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201贮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等级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波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波、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方忠业、谢寒梅、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谢寒梅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冠、王波、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5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黄磷、氯气、液氧(液化的)、盐酸、液碱、氮气(压缩的)、发烟硫酸、雷尼镍催化剂、氢气、甲醇、乙醛、柴油、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及浓硫酸。

2)该项目涉及的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和五氯化磷属于监控化学品,硫酸及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氯气属于剧毒化学品,氯气及黄磷属于高毒化学品,甲醇及氯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氯气、氢气、甲醇、乙醛、三氯化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加氢工艺及氧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公司101甲类车间一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1储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液氯仓库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已于2023年11月1日取得了奉新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编号:BA赣360921(2023)003)。

6)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7)该项目101甲类车间一及201贮罐区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102甲类车间二、202液氯仓库及205液氧储罐区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Ⅲ级。综上所述,该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

8)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附件,对该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诊断进行分级,该公司的安全风险等级为黄色区域(一般风险区域)。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要求。

2)该项目建、构筑物距离最近的企业主要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3.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该公司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在役装置(设施)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报告》,针对该诊断评估报告,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500吨间苯胺(β-羟乙基砜硫酸酯)、150吨2,6-二氯吡嗪、500吨嘧啶胺、150吨磺胺氯哒嗪钠及1万吨五氯化磷建设项目(一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涉及方案已落实诊断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该公司已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落实情况

该公司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编制《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500吨间苯胺(β-羟乙基砜硫酸酯)、150吨2,6-二氯吡嗪、500吨嘧啶胺、150吨磺胺氯哒嗪钠及1万吨五氯化磷建设项目(一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仪表安装单位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调试报告》,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批复;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一期技改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相关图纸,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设计变更图纸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达到了设计的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已得到落实,该项目DCS控制系统与SIS安全仪表系统与设计方案一致,且能投入使用。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改造项目竣工技术资料,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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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变更及自动化控制改造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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