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于2023年5月10日依法取得了南康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2-360703-04-01-523391。该加油站由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2024年12月完成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占地面积为4334.9m2,产权归属江西省瑞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交由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负责经营,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滨江大道南侧、谭邦路西侧与机场快速路交界处。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属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蓝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MAE73WKF2C,是一家主要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加油站内设有4个油罐,分别为容积30m3的0#柴油埋地储罐1个、容积30m3的92#汽油埋地储罐2个、容积30m3的95#汽油埋地储罐1个,油罐总容积105m3(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加油站属二级加油站。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规定,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规定,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加油站目前已竣工,达到了设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王 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林大建、钟 搏、郑 强、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0月24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 评价范围:包括该加油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承重罐池、加油岛、密闭卸油点、隔油池)、充电设施(充电桩、箱式变压器)、工艺流程、经营、储存场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说明:总图上预留的洗车机,截至目前安全竣工验收,未安装,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结论: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相关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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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加油站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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