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4-11-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 | |||||||||||||||||||||||||||
简介: | ||||||||||||||||||||||||||||
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15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生态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李开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谢寒梅、曾华玉、郑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波、王冠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2.23-2024.11.12;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一期) 产品方案:见下表2.2-1 项目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生态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开洋 项目投资:59005.81万元 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投入:1172万元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237009958。 土建施工单位:江西炳新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336111547。 设备、自动化仪表安装单位:四川空分低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编号:D251412144。 设备安装监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编号:E335000763. 土建施工监理单位: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编号:B236001499。 表2.2-1 产品方案一览表
评价结论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改),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氧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氩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等。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高毒、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和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储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6)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冻伤、噪声与振动、毒物、低温、粉尘、高温热辐射等。其中,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冻伤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7)储罐区的固有危险程度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 8)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附件,对该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诊断进行分级,该公司的安全风险等级为蓝色区域(低风险区域)。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位于江西金溪县城西高新生态产业园区,该项目位于认定的化工园区。 2)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 3)该项目与周边企业主要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项目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4)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5)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在周边单位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依据工艺特点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自然危害因素、交通运输以及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建设项目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装置选用的均是成熟的工艺,各产品工艺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技术先进、容易控制、设备少、流程短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控制系统、SIS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工艺装置采取了DCS控制系统,对装置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联锁、控制、报警和紧急停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措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紧急停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相应的材质。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腐蚀性环境的电气设备均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共用接地网。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5.建设项目生产中发现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重大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设计安全事故隐患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6.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经过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防火防爆设施、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厂区设置的供水、供电、供气、供冷等公用辅助工程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公司委托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变更及相关图纸,该项目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变更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主要负责人证、安全该人员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备化工相关专业或中级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已备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勋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一致;DCS系统、SIS系统与设计、变更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11.12 | |||||||||||||||||||||||||||
现场影像资料 |
江西勋晟科技年产20万吨液氧、10万吨液氮及1万吨液氩建设项目(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