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5
项目名称 | 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矿区位于宁都县城南西140°方向,直线距离7公里处,矿区大地坐标(2000坐标系):X=2923696.05~2924083.05;Y=39403805.47~39404101.48,行政区划属宁都县梅江长木村管辖。矿区交通条件一般。自矿区沿村村通公路2.5km可到319国道,319国道直达宁都县城,交通便利。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146km2,开采深度+400m~+275m标高,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20万m3/a(50万t/a)。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20万m3/a(50万t/a)的规模,服务年限为11年,基建期10个月。 矿山为山坡露天开采。运输主要选用25t矿用自卸汽车。选用2m³采用徐工XE380GK挖掘机进行装载及生产平台的清理和平整工作。 矿山台阶高度15(10)m,工作台阶坡面角70°,同时工作台阶数3个,总台阶数9个,最大终了边坡角:54°。 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2022年11年18日,法人代表为李小平,注册资本9615385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用石加工,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2月23日,获得宁都县自然资源局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采矿权人为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7302010067120067834,有效期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
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报告审核人 | 李强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许玉才、黄伯扬 | ||
现场工作人员 | 许玉才 陈浩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露天采场、矿岩运输、供配电、通讯系统、防排水设施、供水供气设施、排土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9月15日、10月2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05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坍塌(滑坡)、爆破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泥石流、淹溺等。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评价项目为灰岩矿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通过矿山基建和试生产,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终稿)宁都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长木麻心第一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