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产品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产品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多晶硅、三氯氢硅及功能性硅烷偶联剂的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区(化工集中区),分为两个厂区:向阳路厂区(总厂,占地约273亩)和发展大道厂区(一分厂,占地约127.7亩)。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和闲置厂房,拟对现闲置的B-9“Si-69/75车间”和B-10“Si-69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优化产品包装线,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建成“B09包装车间”与“B10 包装车间”。原设计原料罐区为 9 只储罐(卧式),储罐已使用多年(设计年限将届满),为更好了利用土地资源并满足生产要求,企业决定将原卧式储罐改建成立式储罐,改建后设6只100m³的立式储罐,储存物料不变,为2只甲醇、2只乙醇和2只氯丙烯。该项目存储仓库、供排水、供配电、三废处理(固废处理、废水处理等)、消防、生活办公设施等依托厂区现有。 该项目中属于危险化学品有甲醇、乙醇、氯丙烯、四乙氧基硅烷和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够成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于2025年4月23日取得湖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504-360429-07-02-430533。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涉及的产品与装置设备均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长江办[2022]7号)第8条和《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虽然该项目建设地点处于距离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但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未涉及新建、扩建化工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受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一分厂产品包装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项目拟建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郑强、黄伯扬、王书杰、谢寒梅、周策峰、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王波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3.24-2025.6.6;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项目采用国内外行业成熟的工艺,满足安全条件的要求; 2)该项目产品和装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所在区域属国家批准的化工集中区;该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长江办[2022]7号)第8条和《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虽然该项目建设地点处于距离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但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未涉及新建、扩建化工装置。 4)该项目于2025年4月23日取得湖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504-360429-07-02-430533。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产品包装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产品包装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建成后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5.6.6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产品包装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已排) -公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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