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 安全预评价

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5-06-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

:

 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南昌添丽特种纸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2004年,主要致力于无碳复写纸助剂的微胶囊研发、生产、营销和应用推广,为了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需要,无碳复写纸涂料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世界上无碳复写纸的生产已进入了发展的成熟期,而我国无碳复写纸生产目前仍处于依赖国外技术的状况。因此,该企业抓住国外厂商的最新发展动态,着手开发先进的微胶囊生产技术、无色染料的合成技术以及性能优良的显色剂体系来发展自己的无碳复写纸生产技术。

现企业是在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微胶囊)和增加新产品(配套树脂),拟新建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总投资2100.83万元,其中安全投资180万元。厂区位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一路306号,占地面积40.3开发区位于南昌市南郊,北起昌南大道,南至银三角,东傍迎宾大道,西延赣江,区位优越,交通便利

该公司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2013531取得了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号:南发改行政审批字【201334,占地面积:26866.8m2,投资估算总额:2100.83万元人民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磷、辜刚、周红波

技术专家:

檀廷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磷、辜刚、周红波、檀廷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5.1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微胶囊       5000t/a

配套树脂2000t/a

年操作时间:根据该项目工艺特点和生产规模,每年除设备检修时间,年工作时间为300d,生产按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各职能部门原则上实行间断工作制,每周工作5d,每天8h

占地面积:40.3亩(约26866.8m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果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产品微胶囊及配套树脂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原料甲醛、乙醇、醋酸、烧碱、苯乙烯、氯化铝、氯化锌为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原辅材料涉及危险化学品,产品及副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属于危化品使用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3)对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中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内的设备及管道。

5)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生产装置单元的火灾、爆炸及触电,电气子单元火灾、爆炸,锅炉单元锅炉缺水、超压锅炉爆管、结水垢、阀门闸板脱落、风机联锁损坏,储运单元火灾、车辆伤害,给排水单元的溺水危险程度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生产单元的中毒和窒息、灼伤、机械伤害,电气子单元触电,锅炉单元锅炉高温部位烫伤、管道部位烫伤、外腐蚀等,储运单元的中毒、灼烫、车辆伤害,给排水单元的中毒或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6)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车辆伤害、高温、噪声与振动、毒物。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和车辆伤害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二、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化学性灼伤、物理性灼伤);有害因素为毒物。

三、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本项目拟选址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北面为中川特种玻璃厂,与该项目共围墙,最近构筑物(本项目拟建甲类仓库与其丁类厂房)距离12m;西面为江铃传动车间(丁类),与该项目共围墙,最近构筑物(本项目甲类生产车间与其传动车间)距离12m;南面为景观明渠及在建的南昌外环线,距离本项目最近建构筑物(机修间)91m,距离本项目最近生产装置(车间)139m;东面为金沙一路,距离本项目最近建构筑物(配电间)21m

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及人群聚集区。项目周边无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无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四、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 此工艺由项目单位经多年的生产经验及学习总结而来,解决了该反应较多副产物的问题,工艺路线简单,无废物产生。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操作简单;生产工艺过程采用密闭化、机械化,以减少操作人员与物料、设施设备的接触;该项目设备投资小,工艺流程短,产品收率高,该项目工艺技术有效地降低了能耗和物耗,产品质量稳定其生产工艺、设备结构、操作控制等方面均已成熟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 该项目生产所需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均经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选择和采购;拟选的生产及配套设备,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效率。设备选型符合产品品种和质量需要,能够适应项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及工艺技术方案的要求

五、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企业内部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设施的距离,总平面布置中厂房、仓库、锅炉库房的距离,厂房、仓库结构、设备布置,工艺、设施中的材质、防火防爆及控制措施,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防雷、防静电,防毒及安全管理机构、设备、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该生产工艺不涉及危险工艺;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1.该项目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该公司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2013531取得了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号:南发改行政审批字【201334

2.该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厂址周边500m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4.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5.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6.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认为:

1)南昌添丽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微胶囊及年产2000吨配套树脂(一期)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该项目使用的苯乙烯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在设计中应完善对该项目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在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建议:

1、该项目应与周边区域企业及辖区消防队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区域性联防,并制定应急措施,实现区域联防。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实施从业企业安全标准化。

3、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4、安全设施在施工、安装过程及完成后应经相应的检测检验。

提交时间:

 2015.6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