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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甲醛及年产三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

发布时间:2016-04-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五万吨甲醛及年产三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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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由广东省揭西县客商蔡高涛先生投资新建,其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各种氨基模塑料、电玉粉、密胺粉、罩光粉等,广泛用于航空、航天、高端微电子、日用品、卫生洁具机、钮扣、餐具、高低工压电器开关、麻将等产品。现拟选吉安市泰和县泰和工业园化工区,拟建设年产五万吨甲醛及年产三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

根据可研描述,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9559万元,正常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23790万元,新增税收 821万元,利润3284 万元,税后利润2463 万元。同时项目可增加336人就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徐莹

注册安全工程师:

  磷、辜刚、周红波、徐莹

技术专家:

檀廷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磷、辜刚、周红波、檀廷斌、徐莹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5.10.11;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甲醛及年产三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泰和工业园化工区。

建设性质:新建。

法人:蔡高涛。

建设规模:50000t/a甲醛、30000t/a氨基模塑料。

年操作时间:根据该项目工艺特点和生产规模,每年除设备检修时间,年工作时间为300d,生产按三班倒工作制。各职能部门原则上实行间断工作制,每周工作5d,每天8h

该项目201474取得了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号:泰工委字【201441号。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

该项目取得了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文件号:国选字第360826201600005号。该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件。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果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原料甲醇、甲醛、乌洛托品,产品:甲醛(亦为氨基模塑料生产原料)。

2)该项目原辅材料、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属于危化品生产项目,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使用的乌洛托品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燃料还原剂类),甲醇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醛为高毒物质。

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淘汰产品和工艺设备。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甲醇氧化生成甲醛为氧化工艺,该生产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5)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车辆伤害、高温、噪声与振动、毒物。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和车辆伤害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二、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物理性灼伤);有害因素为毒物。

三、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 本项目拟选址于泰和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内。该项目北面围墙外为西桥路水渠及西桥路,围墙外17.5m110kv高压线(杆高22.3m),东面为园区空地,西面围墙外3m为梅岭路,南北走向110kv高压线(杆高22.3m)跨厂区西北角,南面围墙外3m为规划一路,110kv高压线(杆高22.3m)跨厂区东南角。

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及人群聚集区。项目周边无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无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6. 距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个人风险应<3×10-7,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m;距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个人风险应<3×10-6,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0m;距低密度场所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个人风险应<1×10-5,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m。该范围内无以上目标(低密度人员场所、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四、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 此工艺由项目单位经多年的生产经验及学习总结而来,工艺路线简单,无废物产生。该项目涉及甲醇氧化成甲醛危险化工工艺,采用DCS系统操作;生产工艺过程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该项目工艺技术有效地降低了能耗和物耗,产品质量稳定其生产工艺、设备结构、操作控制等方面均已成熟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 该项目生产所需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均经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选择和采购;拟选的生产及配套设备,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效率。设备选型符合产品品种和质量需要,能够适应项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及工艺技术方案的要求。

五、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企业内部建构筑物与周边高压线的距离,总平面布置中厂房、仓库、锅炉房的距离,厂房、仓库结构、设备布置,氧化工艺的安全措施、工艺、设施中的材质、防火防爆及控制措施,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防雷、防静电,防毒及安全管理机构、设备、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该生产工艺涉及氧化危险工艺;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存在量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原料及产品均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1. 该项目201474取得了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号:泰工委字【201441号。

2.该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厂址周边500m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4.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5.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6.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泰和县东泰昌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甲醛及年产三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提交时间:

 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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