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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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为新建项目,该项目此次仅建设加油部分,加气区为预留用地,加气部分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故本评价报告为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加油站为非自助加油加气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由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站内分为加油区、站房区、加气区预留区、汽服中心等;项目本次建成后站内设4个埋地卧式双层油罐,其中30m³0#柴油储罐1个、30m³92#汽油储罐1个、20m³95#汽油储罐1个、20m³98#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100m3,折算总容量为85m3,在三级加油站范围内。因此,本次建成后该站的经营项目是92#、95#汽油、98#汽油和0#柴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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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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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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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8.10.30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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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新建项目为三级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环境高温等有害因素。 2、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电气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中度危险范围,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3、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范围,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4、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 5、本新建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施工、安装和运行阶段,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江铃大道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1、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施工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检测检查并申请“三同时”安全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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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