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
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由业界专业人士共同发起成立,专业制造、销售橡胶硫化促进剂,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地址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硫化工园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硫化促进剂、硫化防老剂生产、销售;表面处理机、防腐剂、防锈剂生产、销售;橡胶制品生产、销售;精细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硫酸钠、硫磺、树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以上项目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拟投资7280万元,新建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原计划分二期建设:一期年产2000吨促进剂M、1200吨促进剂DM建设项目(投资3640万元),二期年产1200吨促进剂M、500吨促进剂DZ、500吨促进剂DM建设项目(投资3640万元);该公司分别在2017年及2018年分别就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安全条件生产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复文件;目前,该公司已建有生产厂房及部分设施基础(未完工,设备未安装)。
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橡胶促进剂及系列产品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目前产品是供不应求,处于拿钱买不到货的状况。因此促进剂产品在今后将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拟投资7280万元在江西省德兴市硫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橡胶促进剂5400吨生产项目,年产橡胶促进剂M5381t(其中2400吨用于橡胶促进剂DM生产,3000吨外售)、橡胶促进剂DM2400t。因为园区硫酸资源及化工优势明显,交通物流优势明显,该公司凭借在行业内二十多年的客户积累,销售资源遍及华东、华南,所以,该产品项目的上马必定会带来优良的社会和经济利益。
2019年通过对市场预测,该公司决定将一、二期工程一同建设同时调整和优化总平面及设备布置。
该项目计划用地25268平方米,拟投资7280万元人民币。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生产装置及产品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王海波、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夏长喜、戴磷、黄香港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檀廷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4月、安全预评价 |
||
评价报告: |
|
||
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地址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硫化工园区;2017年该公司拟投资7280万元,新建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原计划分二期建设:一期年产2000吨促进剂M、1200吨促进剂DM建设项目(投资3640万元),二期年产1200吨促进剂M、500吨促进剂DZ、500吨促进剂DM建设项目(投资3640万元);该公司分别在2017年及2018年分别就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复文件;目前,该公司已在建有一期生产厂房及部分设施基础。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将调整和优化总平面及设备布置同时一、二期工程一同建设。
该项目拟建设于江西省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属于化工集控区)。该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装置(橡胶促进剂M、橡胶促进剂DM和克劳斯炉、盐水处理等生产装置)、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工程系统(供配电、给排水、供热等)及储存设施(原料罐组、拟建仓库)等。
该项目中属于危险化学品有二硫化碳、硫磺、苯胺、液碱、硫酸、硫化氢、双氧水、氮气(压缩的)等;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二硫化碳、硫化氢;涉及氧化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储罐区涉及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涉及使用二硫化碳,年设计使用量为2700吨大于规范中规定最低年设计使用量的1800吨/年,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建设项目名称: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法定地址: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
建设地址:江西省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属于化工集控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促进剂M、2400吨促进剂DM。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为二硫化碳、硫磺、苯胺、液碱、硫酸、硫化氢、双氧水、氮气(压缩的)等等。
2)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涉及使用二硫化碳,年设计使用量为2700吨大于规范中规定最低年设计使用量的1800吨/年,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硫磺、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项目原料中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的规定,该项目硫化氢、二硫化碳、苯胺属于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二硫化碳、硫化氢。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进行分析,该项目涉及氧化危险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储罐单元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各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橡胶促进剂M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粉尘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灼伤、粉尘、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橡胶促进剂DM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粉尘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火灾爆炸、灼伤、粉尘、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克劳斯炉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继电保护动作异常、绝缘污闪事故、全厂停电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触电、电气误操作、无功电容器爆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8)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高温、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低温及粉尘。
9)根据计算结合风险值等值线图,该项目个人风险等值线均未超出该公司厂界;社会风险曲线未出现,社会风险属可接受风险。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一般防护目标中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5m;一般防护目标中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5m。结合该公司总平面和周边情况可以看出,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上述场所。
10)该项目发生最严重的的事故为中毒窒息事故,最大影响范围的装置是高压反应釜,从表中数据分析,该项目发生事故的影响区域主要为厂区内,发生多米诺事故的可能性小;但如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如涉及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运输过程中发生物料泄漏、交通事故,则必定会对周边群众及工厂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设计时应重点考虑中毒事故的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的发生的概率及影响范围。
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中间产品涉及硫化氢及硫磺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该项目硫磺、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硫化氢、二硫化碳、苯胺属于高毒物品。
2.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硫化氢、二硫化碳。
3.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氧化危险工艺。
4.该项目储罐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5)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毒物。
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该项目拟建设于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内,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属于规划的化工集控区。
2)该项目个人风险等值线均未超出该公司厂界;社会风险曲线未出现,社会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
3)该公司距离乐安江超过1000m,符合《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
4)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生产装置及产品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该项目属于允许类,2017年7月20日取得了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批复,备案文件有效期3年,文件号:德发改字【2017】83号。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该项目所在地有较好的运输条件,并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6)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8)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德兴市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