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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彬江油库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名称:

宜春市袁州区彬江油库新建项目

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149号。公司下属枯桐岭油库现有库容为 1.5×104m3,属三级油库,位于宜春市宜阳新区繁华地段,油库周围被居民区环绕,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现有库容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油库在原址扩建已无可能性,当地政府已要求油库进行搬迁,且政府为积极支持中石化江西石油公司建设成品油管道及下载油库,相关各方就宜春枯铜岭油库迁址及土地置换,费用承担等事项,已于2016525日签署《宜春枯铜岭油库迁址土地置换协议》及《宜春枯铜岭油库迁址土地置换补充协议》。

中石化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拟在宜春袁州区彬江镇工业园区投资建设袁州区彬江油库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8367m²,主要经营0#车用柴油和乙醇汽油,拟设9座立式内浮顶储罐,其中10000m³92#储罐2座、5000m³95#汽油储罐2座,5000m³98#汽油储罐1座,10000m³0#储罐2座,1000m³变性燃料乙醇储罐2座,总库容为5.7×104m³,柴油储罐容量折半计算,折算总库容为4.7×104m3,属二级油库。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黎余平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报告审核人:

占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王冠、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黎余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0.5.4

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彬江油库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宜春袁州区彬江镇工业园(彬江镇易家里村)

建设用地:128367m²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设9座立式内浮顶储罐,其中10000m³92#储罐2座、5000m³95#汽油储罐2座,5000m³98#汽油储罐1座,10000m³0#柴油储罐2座,1000m³变性燃料乙醇储罐2座,总库容为5.7×104m³,柴油储罐容量折半计算,折算总库容为4.7×104m3,属二级油库。二期预留库容6.5×104m³,合计总库容12.2×104m³,柴油储罐容量折减50%后,计算总库容≯10×104m³,油库等级仍为二级。

建设内容:新建410000m3立式内浮顶储油罐、350000m3立式内浮顶储油罐、21000m3立式内浮顶储油罐、21200m³消防水罐、公路装卸棚、装卸车泵棚、油气回收装置、含油污水处理装置棚、密闭隔油池、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消防泵房及配电间、综合办公楼、发油营业室、质检室、危废间、自行车棚等。油库内预留远期位置。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6787.97万元人民币。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

评价结论: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等。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自控系统、装卸作业、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方面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1)本项目涉及的汽油(含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品。

2)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监控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修正版)》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厂址位于袁州区政府规范的工业园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的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可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规范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库区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装卸单元的火灾爆炸、车辆伤害,电子及仪表自动化单元及储罐单元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高度危险范围,由于项目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密封操作、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8、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的要求。

3)项目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工艺;

4)该项目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资源配置利用、结构调整、节能环保等诸多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发油区、储罐区应严格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

3、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按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类别、危险性规范装卸、储存、使用,严格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4、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配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合格。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报名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7、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按要求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8、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估、备案。并设置相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彬江油库新建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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