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装1.5万瓶氧气、1.5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和1.5万瓶混合标准气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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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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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装1.5万瓶氧气、1.5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和1.5万瓶混合标准气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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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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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当地医科园各大医疗器械集团公司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且业务拓展到各四川、河南、湖南等地。购货渠道众多,销售服务网络完善。利用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在资金及购销网络,气体充装业务前景可观。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澳源公司”)是一家于2015年10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贤医疗器械产业园原有年分装4000吨环氧乙烷混合杀菌剂项目生产线,可分装销售环氧乙烷、二氧化碳钢瓶。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占地27599.2m2,现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842m2。现有2个40m3环氧乙烷储罐,1个30m3二氧化碳储罐。环氧乙烷充装间及环氧乙烷储罐区前设置有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环氧乙烷充装间和环氧乙烷储罐区均位于厂区东北角;环氧乙烷充装间西侧为1个二氧化碳储罐,储罐容积为30m3,储罐区内有2个环氧乙烷储罐,容积均为40m3,配电间位于厂区西北角。办公室、员工休息室、机修间等位于厂区西南边;门卫位于厂区南面出入口处。 
					本项目共有员工20人,设有安全管理人员1名,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 
					受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省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预安全评价工作,于2019年7月组成评价小组,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拟建工程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完成本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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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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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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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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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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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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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谢寒梅、苏睿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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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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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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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李家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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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8.17; 
					主要任务: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预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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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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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1、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气体充装站建设项目的设备、设施装置、总平面布置; 
					2、新建项目公用设施辅助设施供电配电系统、供水系统(含消防用水)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设计,仅做满足性评价; 
					3、新建项目所涉及的物料:液氧、液氮、液氩等; 
					4、原有项目中涉及本项目混合气充装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储罐至气体充装间的管道; 
					5、项目周边安全环境和安全条件、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新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需要条件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等方面,应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内对项目存在的相关职业卫生方面危害,只进行简单分析和辨识,不进行评价,企业应聘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价。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噪声与振动、毒物、高温、低温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与振动、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液氧。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2020年第1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8)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3.7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评估结论: 
					江西澳源科技气体充装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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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