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
发布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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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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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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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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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于2007年正式投入生产。采矿权人: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矿山名称: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经济类型:私营企业;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山于2012年12月委托宜春市地质队编制了《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筑用花岗岩矿二0一二年度资源储量年报》,2013年07月委托了宜春市小型矿山设计院编制了《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于2013年9月6日,宜春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其证号:C3609002010077130069366,生产规模:1.10万m3/年;矿区范围面积:0.097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625m至+475m标高。矿山于2015年11月委托宜春市地质队编制了《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6年11月作为采石场进行了整改设计,并采用了采石场的开采工艺,实施基建工程后就没有生产,现企业要求恢复其开采花岗岩建材,需要进行改建。
2019年10月,企业编制了《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1.10万m3/年,开采年限为24年,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为+550m、最高开采标高为+625m,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2019年12月11日,受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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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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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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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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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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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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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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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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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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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财荣、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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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12月11日现场查看收集将被,2020年3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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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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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矿山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对象,即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 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灾、触电、容器爆炸等8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等3类;其中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滑坡、泥石流、高处坠落、触电等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重视;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需加以注意。
③ 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宜矿山建设。
预评价结论:拟建项目在下步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重视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下步工作建议、各单元安全对策措施以及矿山开采过程的安全预防措施,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袁州区新坊采育林场花岗石厂建材用花岗岩矿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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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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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赤兴乡岩前长石矿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