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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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预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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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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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于2018年4月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站内建成后设3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0m3汽油双层储罐2个,30m3柴油双层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90m3,折算总容量为75m3,在三级加油站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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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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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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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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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占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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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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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占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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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占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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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赵希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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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赵希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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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3.22;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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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会埠镇 
					项目规模:储罐总容量为90m³,折算总容量为75m³,三级加油站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 
					设计单位: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评价结论: 
					一、项目危险度评价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新建项目为三级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电气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环境高温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应重视严禁烟火、禁止拨打手机、防雷防静电、变配电、车辆引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2、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电气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高度危险范围,由于加油站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高低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3、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4、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 
					5、本新建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二、评价结论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为三级站,选址符合要求,外部环境及安全距离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宜春石油分公司会埠加油站新建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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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年3月2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