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含铜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制氧站部分)
发布时间:2020-12-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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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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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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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飞南公司)创建于2008年,飞南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占地约27hm2,是专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贮存及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民营环保高科技企业。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何雪娟,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环保设备技术、有色金属冶炼技术、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及固体废物的处置技术;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危险废物治理;有色金属、稀贵技术、矿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以含铜镍污泥等含铜物料为原料,采用还原熔炼制取粗铜(含铜85%),以粗铜、废杂铜、石英石等为原料,采用富氧熔炼炉生产中级产品阳极铜(含铜98.5%)。该项目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产业字[2018]30号的《关于对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铜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进行立项。该项目占地面积181.91亩。建有新建熔炼主厂房、原料仓及配料厂房、渣冷场、制酸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原料(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产品仓库、烟尘仓库、炉渣仓库、酸库等贮运工程;配套建设制氧站、软水站、化学水处理站、空压站、地磅房、降压站、行政办公楼、倒班室、食堂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年处理物料12万吨。主要产品为阳极铜、硫酸(98%)。该项目为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铜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制氧站部分),主要为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铜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提供氧气的供应,液氧、液氮、液氩送到后备储槽系统,以供装置停车、检修时紧急汽化外送,以确保兴南环保顺利生产。再将富余的液体产品:液氧、液氮、液氩外卖。
该公司以含铜污泥为原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26条“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液氩等。该项目产品中液氧、液氮、液氩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和《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要求,该项目液氧、液氮、液氩外售,需办理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10万吨/年含铜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制氧站部分)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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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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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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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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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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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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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李全华、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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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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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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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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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4;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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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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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基本组成及内容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坍塌、高(低)温灼烫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腐、防毒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该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中的化学品硫酸属于易制毒品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项目制氧站生产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氧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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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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