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罗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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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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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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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有限公司(原有)是由香港益南集团与宜春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企业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轨迹源于宜春中密度纤维板厂。曾用名“霍曼内特有限公司”。2003年4月德国 HWH公司退出合资,改由新加坡罗宾集团与江西省宜春市林业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外方占 70%股份,中方占 30%股份,公司名称更名为罗宾有限公司。
在我国纤维板行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罗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宜春市政府号召,退城入园,将原有的连续平压纤维板生产线搬迁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新建干燥尾气清洁系统,进一步完善压机尾气清洁系统,通过对尾气和污水达标处理,实现绿色发展和清洁发展,打造当地的环保示范标杆企业,不但满足现有规范的要求,而且满足即将出台的《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我国纤维板行业的骨干企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美誉度和影响力,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环保和安全生产标杆企业。
在我国纤维板行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罗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宜春市政府“退城入园”的号召,公司于2017年 12月31日停产至今,公司原有的全套引进的连续平压纤维板生产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充分发挥资产价值,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拟将原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搬迁到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进行升级改造,将生产规模增加到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原项目中(高)密度纤维板产品厚度范围为4.0mm~30.0mm,满足国内市场对高档中、厚密度纤维板的市场需求。同时搬迁的还有与生产线配套使用的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用于生产板材所需脲醛胶的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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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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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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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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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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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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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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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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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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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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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3;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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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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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罗宾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建设单位:罗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夏静弟
建设性质:搬迁技术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业类别: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代码:202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高档环保中(高)密度纤维板)、低压三聚氰胺浸渍纸贴面板600万m2。
产业政策:高(中)密度纤维板是国家在“八五”、“九五”计划中列入产业政策扶持的项目,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该项目属于当前国家允许类的产业。
罗宾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2019年7月2日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的文件,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999-20-03-013244。该项目备案文件见附件。
该项目拟在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建设,于2020年取得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件号:地字第36090120200009(工)号,许可证见附件。
《罗宾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平面布置图由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编制,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91110000717824744L-18ZYJ18,资质证书见附件。
该项目总投资46983.26万元人民币。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为10%氨水、脲醛树脂、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甲醇、烧碱、甲酸、甲醛溶液(37%)、柴油等。
2)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不涉及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该项目甲醛属于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进行分析,该项目甲醇氧化制甲醛生产工艺属于氧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定义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各生产装置子单元危险等级:纤维板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粉尘爆炸、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粉尘、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贴面板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粉尘爆炸、触电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粉尘、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危险程度为Ⅱ级;甲醛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制胶生产车间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灼伤(物理灼烫、化学性灼伤)、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危险程度为Ⅱ级;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继电保护动作异常、绝缘污闪事故、全厂停电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触电、电气误操作、无功电容器爆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DCS/PLC系统错误、DCS/PLC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过采用危险度分析,甲醛装置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
8)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粉尘爆炸、(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高温、毒物、粉尘;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
9)依据3.7节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计算,该项目个人风险等值线均未超出厂界、社会风险曲线未出现;采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依据标准甲醇罐区、甲醛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域等环境敏感场所距离为60m;周边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0m;结合该公司总平面和周边情况可以看出,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上述场所。。
10)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11)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罗宾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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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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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