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8万吨及配套涂料包装桶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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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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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水性涂料8万吨及配套涂料包装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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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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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以生产水性涂料工业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为主导产品的企业,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MA38KW989R,法人代表为闵超群,企业注册资本4150万元,工程坐落在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基地内。该公司经营范围:水性环保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腻子粉、保温材料、隔热材料及环保材料、建筑材料、胶粘剂、涂装辅材、印铁制罐、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水性涂料8万吨及配套涂料包装桶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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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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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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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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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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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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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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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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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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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占伟、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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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1.10;
主要任务: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8万吨及配套涂料包装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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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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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根据委托本评价范围为新建项目的建(构)筑物、生产、储存装置及其平面布置以及对项目的外部环境的评价,对企业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的评价。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物理爆炸(容器破裂)、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冻伤)、粉尘、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1、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工艺。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3.7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三、评估结论:
1、江西涂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水性涂料8万吨及配套涂料包装桶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该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四、现场工作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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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