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浒坑钨矿区-160m~-310m深部采矿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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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浒坑钨矿区-160m~-310m深部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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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浒坑钨矿区-160m~-310m深部采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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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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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原名浒坑钨矿,是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主要生产矿山之一,是一家具备采、运、选综合能力的国有中型企业,始建于50年代初,矿山开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2008年10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浒坑钨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其有效资产重组成立全资国有公司制企业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企业总经理:应学斌;浒坑钨矿区位于江西省安福县县城288°方位,矿区直距浒坑镇约46km,行政区划属安福县浒坑镇管辖,矿区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17′40″~114°19′20″,北纬27°28′18″~27°29′41″。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3.814km2,开采深度由687m至-308m。
2010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浒坑矿区被列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矿区。
2019年10月,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特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浒坑钨矿区-160m以下深部采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拟定生产规模为1000t/d(33×104t/a),推荐采用主、副井+盲罐笼竖井开拓方案。从-10m中段新建盲竖井与上部的主副井开拓系统形成衔接,-160m以下矿石、废石、人员和材料的提升任务全部由新建盲竖井负责。矿石通过矿车运至盲竖井,经罐笼提升至-10m中段后倒运至溜井,再经现有主井(3#井)提升至289m平硐后,运至选厂;人员、材料和废石经盲罐笼井提升至-110m中段后经现有副井(2#井)至地表。
采矿方法沿用浅孔留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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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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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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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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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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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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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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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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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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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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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1月25~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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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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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按《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可研报告》等其它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地面工业炸药库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的重大危险源,属四级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台风、山体滑坡、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大风、雷电等6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物体打击、、提升运输伤害(罐笼提升事故、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片帮冒顶、高处坠落、火药爆炸、放炮、触电、中毒窒息、淹溺、水害、火灾、其他等12种危险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危害因素。
2、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的拟定的开采方案、采用的工艺及各系统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浒坑钨矿区-160m~-310m以下深部采矿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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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