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24
|
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
||||||||||||||||||||||||||||||
简介: |
|
||||||||||||||||||||||||||||||
公司名称: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华盛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和特种玻璃(国家规定的除外)生产、制造、销售。
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该公司采用了最节能、最环保的生产工艺技术,设计一窑8条总产能为15.6万吨/年玻璃棉生产线,目前已有4条生产线投产。产品品种为普通玻璃棉卷毯、普通玻璃棉板、普通胶棉、超细玻璃棉各种产品、粉红色玻璃棉各种产品、高温玻璃棉、棉条板子、空调棉板等。该公司已建有一栋联合车间(67200㎡)、一栋综合办公楼。联合车间中间部位设置有一个玻璃窑炉,融化能力500t/d。该公司配套建有循环水池一座及循环水泵房、公用变配电站、柴油发电站等,厂区生产生活用水利用园区市政供水,消防用水利用园区消防供水管网供水。
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拟设置在现有联合车间窑炉南侧空置位置,(原设计玻璃棉生产线,目前为空置),同时在该项目生产线东侧设置原料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77号令修改)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受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谢寒梅、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胡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胡磊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3;
主要任务: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安全预评价 |
||||||||||||||||||||||||||||||
评价报告: |
|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投资:43532万元整
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总占地面积约255亩,其中该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23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一条(位于原设计玻璃棉生产线位置,目前为空置);
2、新建成品仓库、液氨棚、氢气站、氮气站;
3、项目用电为新增变压器供应,不占用现有供配电系统负荷。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依托公司现有管网系统相应增加。自控系统为新增一套DCS控制系统。
表2.2-1 建设情况一览表
该项目2020年1月3日取得了彭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号:2020-360430-30-03-000082。该项目备案通知见附件。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氨、氢气(氮氢混合气)、氮气、柴油。
2)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588号修改)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涉及的氨为高毒物品。
7)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分析,该项目涉及的氨、氢气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液氨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淹溺、坍塌、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估结论:
该公司拟建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综上所述,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150t/d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四、现场工作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0年6月24日 |
下一篇: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