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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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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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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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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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企业法人代表朱文斌,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及香精,医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拟建设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发改委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1027-26-03-010475,项目占地面积154466m2,约231.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立项建设内容包括:天然香料共5000吨/年;合成香料15000吨/年(醇类3188吨,酚类,醚类及含氧化合物550吨,醛类1950吨,酮类2700吨,缩羧及脂类3070吨,内酯及含氧杂环类156吨,含卤、含硫和含氮化合物96吨,甜味剂及凉味剂3170吨)。本次评价范围为其一期工程,主要产品包括:①合成香料车间一布置产品为乙偶姻、丁二酮、2,3戊二酮、3,4己二酮、柑青醛、柠檬醛二甲缩醛(兼)苯乙醛二甲缩醛;②合成香料车间二(甲)布置产品为纽甜产品、乳酸薄荷酯、甲基三环葵烯醚、α-己基桂醛、凉味剂10、苯乐戊醇;③合成香料小车间三布置产品为庚基环戊酮、α-戊基桂醛邻氨基苯甲酸甲酯曳馥基、反-2-己烯醛、橡苔;④合成小车间四(甲)布置为2,3二甲基吡嗪、β-突厥酮、β-突厥烯酮、WS-23、二氢猕猴桃内酯、柠檬腈、异环柠檬醛、环高柠檬醛;⑤天然香料车间布置为山苍子油、桉叶油、茴油、芳樟油、桂油、香茅油、生姜油、大蒜油、丁香油、柠檬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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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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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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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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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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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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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 冠、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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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 冠、、戴 磷、马 程、黄伯扬、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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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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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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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6.15-2019.12.21;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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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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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本项目主产品:天然香料共5000吨;合成香料合计共3700吨(醇类100吨,酚类,醚类及含氧化合物100吨,醛类650吨,酮类1090吨,缩羧及脂类230吨,内酯及含氧杂环类6吨,含卤、含硫和含氮化合物24吨,甜味剂及凉味剂1500 吨)。
建设单位: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斌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维三路
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154466m2,约231.5亩。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0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50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500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图规划绘制单位: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A144003911,石油化工医药行业专业甲级)
评价结论及建议:
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含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防腐、防毒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改版):甲苯、丙酮、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氯乙烯、氟及其化合物(三氟化硼二乙醚)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双氧水、乙二胺为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版完整版)》,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气、甲醇、甲苯、苯酚、乙酸乙酯、乙醛、氯乙烯、丙烯醛、环氧氯丙烷、2,2'-偶氮二(2-甲基丙腈)。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原则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对策。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涉及氧化工艺、加氢工艺属于危险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完善安全措施。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罐区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0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完善安全设施。
7.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该项目已经发改委备案,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维三路,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项目对周边建筑的距离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489-200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生产装置、厂房、仓库四周设有通道,形成环形,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生产、储存单元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通过定量风险计算可知,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及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
6)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7)项目建成或实施后安全运行可靠性评价结论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工艺流程在国内外均有设计制造成功的先例,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依据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与国内外技术的对比及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7.3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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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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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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