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彭诚港务有限公司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散杂通用泊位)及取水口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13
项目名称 |
九江彭诚港务有限公司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散杂通用泊位)及取水口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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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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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彭诚港务有限公司是九江市彭泽县政府及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彭泽水运交通及港口业务而招商引资进入彭泽县的一家立足于港口业务进行综合营运的公司,该公司最初于2018年7月在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三亿元人民币,2019年7月底,九江彭诚港务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政府“一省一港”整合政策的引导下进行重组后由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九江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港口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转、驳运;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普通货运;进出口贸易等。该公司拟在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投资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总投资81733.33万元。该码头作业区分建设7个5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煤炭进口泊位、2个杂件货泊位及3个液体化工泊位,码头前沿设取水口1座。普货年设计通过能力为643万吨,危化品为215万吨,取水口日最大取水量8万m3。普货泊位申请岸线523米、危化品泊位申请使用岸线452米。总建筑面积为4419平方米。该码头位于九江市彭泽县辰字村,矶山生态工业园临江测,处彭泽县城东北部,距县城中心约5-6KM,北临长江黄金水道。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17日取得立项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0430-55-03-01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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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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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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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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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占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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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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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 伟、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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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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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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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3月,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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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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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粉尘爆炸、中毒窒息、淹溺、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坍塌、雷击及自然灾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重点防范的危害有害因素有火灾、粉尘爆炸、粉尘等。
2、项目不存在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项目建设场地符合当地港口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基本符合《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影响,通过采取防洪、防风、防冻、防雨、防震、防雷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4、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中火灾、粉尘爆炸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淹溺等的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5、项目选择的装卸工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其安全可靠性可得到保证。
码头存在临水作业及临边,坠落与淹溺是单元的主要危险因素;通过设置规范的防护栏、梯、台等,配备防滑与应急救生设施;加强管理控制,可有效避免高处坠落、淹溺事故发生,其危险性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坍塌是项目另一主要危险源,通过规范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置规范的码头防冲装置,加强日常观测及维护,其危险性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码头存在物体打击的危险,应通过规范的个体防护,加强培训与管理控制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存在电气火灾、触电等危险;通过采取相应过载保护、绝缘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屏护、安全距离等措施,可有效避免电气火灾、触电事故发生。
6、可行性研究进行了公用配套动力设施规划,项目涉及的给水、变配电等动力介质配套能力能满足建设要求。
7、项目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评价结论
九江彭诚港务有限公司 “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散杂通用泊位)及取水口项目”的建设符合《九江港总体规划》的要求,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充分落实工可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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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年 7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