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氧化物颜料、磷酸盐类防锈添加剂、高性能有机着色剂生产、研发、储销售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姚建华。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该项目落户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精细化工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储存、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磷酸、硝酸、甲苯、环己胺、乙酸、邻羟基苯甲醛、乙酸乙酯、氢氧化钠。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6991.8m2,合40.49亩。拟建设甲类生产车间1栋、丁类生产车间2栋、甲类仓库1栋,丁类原料仓库1栋、丙类成品仓库1栋,丙类危废仓库1栋、酸碱储罐区1个、锅炉房1栋、生产辅助用房1栋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建构物,项目于2019年07月经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2019年8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9年10月取得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落户于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证明。 本项目复合防锈颜料属于鼓励类行业主要原料,第7条中: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中。高性能有机着色剂属于鼓励类第八条中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低芳胺、无重金属、易分散、原浆着色的有机颜料及第九条染料、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改投资[2003]1346号)的规定与要求,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该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20年8月28日组成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实地进行了调研和类比调查,根据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和AQ8002-2007《安全条件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刘志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陈 浩、刘志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1年3月8日; 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总图布置、生产装置(101-MM0生产车间(丁类)、102颜料车间(甲类)、103-ACO生产车间(丁类)、301锅炉房(丙类))、储存装置(201成品仓库(丙类)、202原料仓库(丁类)、203甲类仓库、204危废仓库(丙类)、205酸碱罐区(戊类))、502生产辅助用房、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原辅材料与产品、操作条件等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与评价,并针对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价的厂区地域范围为建设项目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标框内。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涉及该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由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本报告仅对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不给予评价。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评价范围内。本评价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本报告通过后因各种原因超过时效,项目周边环境发生了变化,本报告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氧化物颜料、磷酸盐类防锈添加剂、高性能有机着色剂生产、研发、储销售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姚建华。 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建华 投资方:杭州思坦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精细化工产业园(化工工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40.49亩左右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 产品设计规模: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2000吨/年金属氧化物颜料,8000吨/年防锈颜料,500吨/年高性能着色剂) 三、评价结论 通过对江西定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对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组认为: 1)该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精细化工产业园(化工工业园区内)。厂址所在地目前无地方病和特异疾病流行情况,基本无探明的矿床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无国家和地方指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厂址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原料乙酸乙酯、甲苯以及管道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苯、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氧化镍、氧化铬、氧化锑属于高毒化学品。 7)项目存在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锅炉爆炸、灼烫、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建设项目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 8)根据预先危险分析,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如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属于Ⅰ-Ⅲ,说明项目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后果严重,厂区应注意加强甲类仓库、甲类车间区域的管理和防护,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项目中各单元操作在“一般危险,需要注意”范围内,项目在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危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10)安全检查表分析:该项目选址在化工工业园区内,获项目立项备案,土地已办理用地手续,该项目的安全检查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1)危险度评价:本项目203甲类仓库单元、102颜料生产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103-ACO生产单元、101-MMO生产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安全条件评价结论:该公司年产1.05万吨颜料及着色剂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做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符合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安全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该建设项目在工程完工,试运行后,正式投产前,仍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提交时间: | 2021年6月10日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