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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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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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硫酸罐区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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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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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成立,是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投资控股,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厂等九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公司有铅冶炼厂和铅锌矿山各一座,现有职工人数835人,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80人。注册资金35579.5956万元,注册地址: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法人代表:吴九林。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有的电铅冶炼项目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由中国恩菲技术工程公司设计,于2006年11月6日立项(赣经贸投资备[2006]186号), 2007年12月10日开工建设,2008年12月13日建成投产。采用“富氧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工艺(SKS 法),设计年产电铅8万t、硫酸7.4万t、电银205t、粗金290kg,并副产铜、锌、铋、锑等有色金属产品。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0]0579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酸、氧气、液氧。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一套80kt/a铅烟气制硫酸系统装置,装置产酸能力为7.4万t/a(折100%H2SO4),产品为98%工业硫酸,均作商品酸出售。为增加产品品种,适应精制硫酸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该公司在现有硫酸装置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了一套精制硫酸装置,将已有的烟气分出一部分进入精制酸工段进行反应以形成年产精制硫酸4万吨。硫酸总产能不变,减少工业硫酸产能,生成98%精制硫酸(AR级)。
为配套硫酸系统环保升级改造,鉴于现有硫酸罐区的两个储罐只能存储工业硫酸,为了满足精制硫酸安全存储要求,企业需对已有的硫酸罐区进行改造。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对该改造项目进行了批复,主要为在原有硫酸罐区增设两个Ф5.4m、高14m碳钢内衬PO储酸罐,一个Ф2.6m、高3.5m碳钢内衬PO高位计量槽,配套管道和酸泵。改造完成后,满足4万t/a精制硫酸产品的储存需要,但硫酸总产量保持不变。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8〕48号)的要求,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中间产品,需对外销售的,要向市安监局(现为上饶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77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硫酸罐区改造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文件进行了调查分析,项目评价小组于2019年4月19日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即该项目生产和储存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选址情况等,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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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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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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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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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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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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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占伟、黎余平、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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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占伟、黎余平、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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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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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占伟、黎余平、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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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4.19;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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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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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和技术服务合同,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硫酸罐区改造项目。
评价范围具体如下:
1)硫酸罐区改造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2)储存设施:已有硫酸罐区改造(在原有罐区南侧改造建设,新增2个300m3精制硫酸储罐,在原有硫酸装车处新增高位计量槽1个)及其工艺管道;
3)公用工程:配套电气、控制设施。
注:从精制硫酸生产装置区的成品酸管道进到精制酸储罐的阀门往后属于本次评价范围,往前及精制硫酸生产装置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针对上述建设项目范围内安全方面的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管理措施,从而得出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结果。
厂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涉及本工程的环境及消防问题则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项目以后变更或新增的部分不适合本评价结果。
涉及该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本报告仅对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不给予评价。
项目名称:硫酸罐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九林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改造项目设计单位:江苏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8.1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区改造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本项目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为硫酸,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8〕48号)等要求,该项目属于冶金行业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需外卖,因此需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爆炸、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中毒和窒息、化学腐蚀灼伤,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中毒和窒息、化学腐蚀灼伤的防护对策措施。
4、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本项目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企业拟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数据管理和过程自动控制。
6、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本项目属于硫酸罐区改造工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本项目为铅冶炼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进行了项目立项批复。
2)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冶炼烟气制酸工艺设计规范》GB50880-2013等规范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及《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硫酸制造业》GB18071.3-2012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经分析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该项目与周边防护目标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满足《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硫酸制造业》GB18071.3-2012的要求。
3)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4)本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硫酸采用储存经营方式。
5)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
(1)储存设施罐区单元涉及主要危险为中毒窒息、化学灼伤、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中毒窒息、化学灼伤、车辆伤害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高处坠落危险等级为II级。
(2)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3)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DCS分散控制系统失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压力差压测量装置故障、温度测量装置故障、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故障、自控电源系统失电故障、自控接地系统故障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4)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机械伤害、化学灼伤危险程度均为II级(临界的)。
(5)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业环境单元的危险性较小,主要是设施缺陷造成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设施,车辆伤害要加强行驶违章,避免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加强安全管理,总体运行是安全的。
6)危险度评价结果:硫酸罐区属于中度危险。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1)中毒窒息
由危险等级排序可看出,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是罐区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中毒窒息。
(2)化学腐蚀灼伤
该项目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酸性腐蚀品,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建构筑物的防腐蚀处理,对人员加强劳动防护,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应加强对硫酸罐区的防腐、泄漏,罐区由于储存量较大,硫酸浓度较高,一旦发生泄漏会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并应注意对储罐基础的沉降等进行监测,对硫酸高位槽的水平平衡,钢架的荷载等进行有效监测和核算。对易制毒品硫酸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应作为重点予以防范。
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能力,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企业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8〕48号)等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完善自动化控制设施,建立监控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还应重点重视以下措施:
(1)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防止雷击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带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设有良好保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1、工程选址在规划的园区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2、建设项目在严格按本报告所述的安全对策措施完成后,项目运行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区改造工程项目在以后的建设施工、安装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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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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