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
发布时间:2019-02-10
单位名称: |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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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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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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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系枝江县化肥厂,始建于1970年。1993年作为试点改制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2001年通过“两个置换”改革,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2007年,国有特大型企业——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公司是一家集煤化工、磷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工业服务业及贸易为一体的大型企业,辖制氮肥、尿素、磷肥和锦纶4个生产厂部,拥有全资子公司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三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湖北三宁矿业公司、鑫宁矿业公司;具有年产120万吨总氨、320万吨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230万吨硫酸、磷酸、硝酸、盐酸,13万吨己内酰胺、18万吨双氧水和12万吨环己酮的生产能力。公司注册资本2.67亿元。
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是三宁公司乙二醇新建项目的配套工程。已纳入了三宁公司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属同期规划、同步建设。三宁公司乙二醇新建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为改造年产52万吨合成氨、年产40万吨乙二醇和年产80万吨硫酸,最大用电负荷预计为70MW。厂区西侧配套年产3万吨高纯氢氧化镁和年产14万吨硫酸钙晶须,最大负荷约为5MW。故一期总负荷约为75MW。
二期为配合长江大保护,根据国家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将原港宁变供区部分生产线迁至姚家港化工园内,预计最大负荷为50MW。
本报告主要是针对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等的要求,受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次预评价工作是在宜昌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我中心严格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准备,根据被评价对象的行业特点、工艺技术情况、评价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组成了评价工作组。通过对该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所收集的拟建设项目资料进行研究,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图布置等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了评价范围和评价单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对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对其分布情况、危险程度进行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指出了该系统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出了评价结论,形成了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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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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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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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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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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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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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姜威、戴磷、占伟、谢寒梅、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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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威、占伟、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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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范治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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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姜威、范治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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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 2018.12.8-2019.2.10
主要任务: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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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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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坍塌、淹溺、中毒和窒息等,还存在温度与湿度不良、噪声、电磁辐射、粉尘、采光照明不良等。
2)通过安全检查表法,本工程站址选择及总体布置上,工程设计等级满足规范要求,本工程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满足规范要求。主变压器消防措施、消防道路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配置和建筑物安全出口设置均满足规范要求,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说明消防用电设备是否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本工程由于采用了两条110kV输电线路送电,并且设计了站用电自备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所以相当于是双回路供电。。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建(构)筑物、110kV输电线路、变电站、电气二次系统、特种设备、消防系统、交通工程、公用工程、生产过程、施工等各单元的评价,本工程主要存在64个潜在危害或事故,其中雷击、低温冰冻、山火、输电线路基础坍塌、线路杆塔倾覆/折塔、输电线路火灾、变压器火灾爆炸、电缆火灾、触电、高处坠落及施工期中的触电、起重伤害、坍塌、放炮及火药爆炸共15个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事故危险等级为Ⅱ级。
4)该工程无重大危险源。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拟建场地位于山坡,受雨水冲刷容易发生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线路杆塔、巡视道路、110kV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等构筑物布置时应远离不良地质灾害点。
2)本工程所在区域属雷电多发区,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GB/T21714.1-2008)、《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1714.2-2008)、《输电线路雷电防护》(GB/Z25427-2010)等的要求,合理划分雷电防护等级,配置合理有效的防雷接地系统。应重视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防雷工作,加强防雷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本工程的防雷设计和防雷设施的检验。
3)项目施工地点多且分散,需频繁移动施工机具,特别是大型吊装设备。重型钢杆塔及变电站支构架的吊装大件数量多,重量大。吊装高度高,难度较大,极易发生起重伤害。因此,应加强施工管理和组织,加强对设备安装质量的监督和验收,保证安装质量。
4)本工程线路杆塔所在野外沟渠和山坡上,输电线路基础的承载能力应与设备相适应,建筑物的基础和边坡的设计和施工中应加强截排水的防护措施,雨季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被水浸泡。电气设备及基础连接应可靠;基础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其沉降不应超过基础允许变形值,应具有抗倾覆措施;修建好地表排水沟,确保地表水体顺利外排,防止线路杆塔倒塌事故。
评价结论
安全预评价结论
110kV醇宁输变电工程技术成熟、自动化程度较高,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行期,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的安全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综上所述,本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工程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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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2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