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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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5°49′47″;北纬27°26′18″。矿区位于223省道边上,可直达永丰县城并与抚吉高速相接,矿区交通整体较为便利。
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为一新建矿山,矿区范围内局部有少量的取土作业。
矿区范围东侧附近有村庄、民房,矿区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设施,在矿区外西侧有座110kV的高压线塔,水平距离30m,1000m可视范围内无高速公路、铁路通过,也没有通信光缆通过矿区。南侧有一条乡村公路经过,水平距离60m。
矿山开采不需爆破,矿岩采用挖掘机直接挖掘装车运输至制砖生产线矿仓。矿山露天开采周边环境一般。
该矿开采的矿体为砖瓦用页岩矿,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周边环境无大的影响。
该矿山为新建矿山,2018年10月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详查报告》,2019年5月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5月29日永丰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采矿许可证》(C3608252020057100149975),有效期至2021年5月29日。根据《采矿许可证》,矿区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07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98.66m~+78m标高,生产规模6万吨/年。
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扩建砖厂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取得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号:2018-360825-50-03-026803。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根据矿区地形、地质条件,矿床埋藏条件和矿体产状,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采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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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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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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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4月16日首次现场勘查,收集资料,2020年7月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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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为新建露天矿山,2018年10月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详查报告》,2019年5月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5月29日永丰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采矿许可证》(C3608252020057100149975),有效期至2021年5月29日。现按有关要求,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中心签订安全预评价委托书和评价合同,委托本中心对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依据矿山保有资源储量规模、开釆技术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矿山年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
产品方案为页岩原矿。
矿山露采服务年限两年七个月。
根据储量地质报告、储量估算图、储量评审及矿体埋藏条件,储量估算矿体标高位于+98.66m~+78m,确定本矿开采深度为+98.66m~+78m标高。
本项目圈定的矿区露天地形、地貌主要特点是东高西低,根据地形及矿体产出特点,采用露天方式进行开采。回采期采用横向采剥法(平行采掘),底帮固定坑线开拓。横向采剥时,采剥工作线沿矿体走向布置,横向推进,及采掘方向与台阶工作线方向平行,与台阶推进方向垂直。
矿区属丘陵地貌,矿体近地表出露,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和矿区地表、地形条件,将矿床开采方式定为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分台阶式开采方法,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
露天采场采剥工作采用液压挖掘机挖掘、自卸汽车运输的常规作业方式。
生产工艺流程:
开拓运输公路挖掘机清表、剥离挖掘机挖掘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制砖厂矿仓。
根据该矿的储量地质报告、储量估算图、储量评审及矿体埋藏条件,储量估算矿体标高位于+98.66m~+78m,本矿开采深度为+98.66m~+78m标高。
采场边坡采用放坡,+78m为底盘。终了台阶高度最大为15m。
根据开采范围内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服务年限,以及拟采用的主要采剥设备等因素,用类比法初步确定露采境界边坡参数如下:
1)终了平台个数和高度:采场边坡尽量采用放坡,终了平台即最低开采标高平台,+78m标高。
2)台阶坡面角:上部第四系残坡积土坡面角为45°,棕红色、砖红色巨—厚层状泥质粉砂岩、页岩以下平台坡面角60°;采场最终边坡角45°~50°。非采矿范围残坡积层、全风化地段,酌情减小台阶坡面角,遇结构面与台阶坡面呈顺向坡时,台阶坡面角应小于结构面倾角,以确保安全。
3)采场终了边坡角:45°~50°。
矿山最低开采标高为+78m,高于矿区附近西部最低侵蚀基准面(+76.40m),合理设置排水系统,使采场积水自然排出。
该矿所开采矿体顶部有少量的植被层,所要剥离的废土量不多,废土装车运送到排土场临时堆放,待开采完毕后复垦利用。
通过对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滑坡和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淹溺等。
2)该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需要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滑坡和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
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矿山企业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台阶或分层高度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
3)采场最终边坡角、工作边帮坡角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
4)矿山总图布置、采场及开采工艺、防排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
5)采矿场布置在软弱地质、断层和破碎带等不良围岩时,必须采取稳定围岩的技术措施。
6)高陡边坡临边和矿区开采边界设置栏杆,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未提出排土场建设方案。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时需对排土场进行较为详细的设计,根据矿山实际所需堆放的弃土弃渣总量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排土场。
8)为保护矿区西侧高压线塔的安全,确保规定的安全距离,矿山开采不应靠近西侧高压线塔10m范围。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9)矿区范围东侧附近有村庄、民房,矿山开采产生的噪声、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将会影响民房人员人身安全,矿山应采取降噪、降尘的措施保障当地居民身心健康。
10)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需按照“三同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和存在的有害因素有在采取《永丰县深坑砖瓦用砂岩矿露天开采工程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永丰县七都堪下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永丰县石下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矿山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露天开采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经审查合格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各系统工程质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矿山安全设施应通过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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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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