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3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 |
简 介: |
|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原在江西樟树设置有物资中转站、备品备件库房来满足公司日常物资仓储需求。其中樟树中转站采用临时租用仓库(含部分室外场地)的方式运营,备品备件库房单独异地设置,难以满足公司仓储物资的调拨需求。临时租用仓库建成年限较早,运营维护状况差,物资仓储环境很不理想。为保证工程物资、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转运和调拨,拟在吉安CNG加气母站东侧、吉安维修队已征用地南侧地块新建物资装备中心库,以便规范物资仓储、统筹物资调拨、提高物资保养效果。
新建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包含:新建门卫、物资仓库、活动材料棚以及配套配置仓储相关设备、机具。本工程新增消防、供水、排水均依托已建 CNG 母站现有系统,供电系统从北侧吉安维修队建设项目引入。
为确认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的安全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订)的要求,新建、迁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选定地块及其新建建设的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的初步方案进行预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陈 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年4月25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包含:新建门卫、物资仓库、活动材料棚以及配套配置仓储相关设备、机具。所涉及的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主要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与预测。评价的地域范围为总平面布置图标框内。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网的规划、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管网项目规划、投资、建设及管理;天然气工程建设、设计、安装及施工、维修等。
本项目储存物资:大、小型设备,以及应急管材、管件等物资,主要包含撬装设备、大型阀门、收发球筒、电缆材料等
项目投资规模:1273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拟占地面积:5300㎡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门卫、物资仓库、活动材料棚以及配套配置仓储相关设备、机具。
项目拟建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黄余村,吉安CNG加气母站东侧。
站址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选址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黄余村,吉安CNG加气母站东侧,拟建吉安维修队场区南侧。项目拟用地面积:5300㎡。库区场地北侧现为一块空地,拟建设天然气公司吉安维修队项目,其拟建的维修厂房距本项目物资库15.4m。西侧为吉安CNG加气母站,本项目物资仓库距加气母站加气罩棚区60m。南侧为s224省道,物资库房距省道为30m。东侧为空地,空地上有一个水塘。项目周边距离300m范围内无居住区、民用建筑、村镇和学校等重要公共建筑。站区出入口有道路与223省道相通,项目选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的相关要求。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选址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黄余村,项目拟用地面积:5300㎡。建设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
本项目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布置较为简单,拟建设物资库房、活动材料棚、门卫。物资库房位于库区中部,活动材料棚位于库区东边,门卫室设置在库区南侧出口处。本工程新增消防、供水、排水均依托已建 CNG 母站现有系统。各建构筑物之间、建构筑物与储罐之间安全防火间距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的要求。
本库区设有大门与站外道路相通。
物资中心库与CNG加气母站设置高度不低于2.1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与相隔。
物资中心库与站外设置栅栏围墙与外界相隔。
建(构)筑物:库区内主体建构筑物为物资库房、活动材料棚、门卫。
物资库房长48m,宽37.4m,占地面积1791m2。采用钢结构,结构型式为大跨度门式钢架结构,配备大功率行吊设备。物资库房具备物资仓储、装卸、保养以及办公功能。
活动材料棚长54m,宽12.6m,占地面积679m2。采用钢结构成品活动棚,实现所有钢管的室内存放。
门卫长6m,宽4.5m,占地面积27m2。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置值班室、安全用品间、卫生间。
三、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通过现场勘察,对建设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采用重大危险源辩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总结如下:
1、建设项目选址处交通便利,周边无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学校、重要环境保护单位等重要公共设施。距离周边民用建筑、交通干线等具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间距。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该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主要应关注的危险有害是车辆伤害和物体打击。
3、本项目为物资装备中心库,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所储存的物资主要为丁戊类物料。
4、经安全检查表检查,该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布置、建筑结构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可见,该建设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期间的配电作业条件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物料装卸和物料储存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在人员的技术能力、安全意识、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定、装卸安全操作规程、监控上加强,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吉安物资装备中心库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0年4月30日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