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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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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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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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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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隶属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荡坪钨矿,2004年8月荡坪钨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重组,成立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显发。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属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地理坐标为东径114°20′31″,北纬25°30′14″,海拔标高650m。公司距大余县城11km、赣州99 km、京广线140km、京九线南康站70km,北距崇义县城43km,交通便利。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所辖矿区比较分散,横跨大余、崇义两县,矿区占地面积16km2,拥有三个黑钨矿区,即:樟东坑、荡坪、九龙脑矿区;一个铅锌矿区,即:宝山矿区。
宝山矿区地处江西省崇义县铅厂镇,地理坐标为东径 114°15′00″~114°17′50″,北纬25°32′30″~25°37′30″,主平硐标高为450m,矿区面积约为3.6653km2。矿区距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所在地23km、崇义县城20km、大余县城30km、京广线160km、京九线南康站100km,交通便利。
矿区目前采用平硐-盲竖井-盲斜井联合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采矿法和留矿全面法。由电机车送至选厂进行碎矿手选、磨浮,生产出铅、锌、铜、白钨精矿。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于 1990 年开始设计、施工,井筒顶部标高为+480.7m,井底标高约-28m。最上部控制中段为 +450m 主平硐水平,最下控制中段为-15m 水平,中间设+165m、+120m、 +75m、+30m、-15m 五个中段。采用一台 GKT2-3×1.5 型卷扬机,两个3a双罐笼配 YFC-0.75 翻转式矿车提升。 该盲竖井使用至今,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设备使用时间久,提升机卷筒严重变形、制动盘制动效果差;二是宝山矿区盲竖井只控制到-15m 水平,但矿山目前在-15m 以下,还有-65m、-115m 和-145m 三个中段,而且今后还将继续往下开拓新的中段。三是宝山矿区每年总提升量为 158.44kt,528t/d。 随着上部产能的消失,今后所有矿、废石均必须通过盲竖井提升,现有井筒 400t/d 的提升能力已不能满足提升要求,必须对该竖井进 行改造,加大提升能力。
2018年5月,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特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5.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工程施工子单元存在高处坠落、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火药爆炸、放炮、中毒窒息、坠落、粉尘、噪声振动等11种危险有害因素;
2)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子单元存在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火灾、噪声等6种危险有害因素;
3)提升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有: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罐笼提升事故、粉尘、噪声等6种危险有害因素;
4)电气单元有触电、高处坠落及火灾(变压器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火灾、电缆火灾)、其他(大面积停电)共4种危险因素。
评价认为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罐笼提升事故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5.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罐笼提升事故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对提升机硐室、电控硐室及其通道、绳道,井筒下延伸工程支护监管。
2)加强提升机硐室、电控硐室及其通道、绳道,井筒下延伸工程通风管理,炮烟排尽后、经检测空气合格后,方可作业等。
3)加强对竖井提升机的检查维护,制定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保证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4)建井期间临时升降人员的罐笼,若无防坠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矿长批准。
5)定期对提升钢丝绳取样做弯曲、拉断试验,并以破断力总和验算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及时更换。
6)井筒下部延伸反掘时,必须搭建工作台,设溜矿格和人行格;井筒上下最后拆除原装备、安装新装备时,下方 2m 以内必须设防坠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5.3 总体评价结论
1)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适合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拟定将现有单绳提升换成多绳落地式提升,井筒断面及井筒装备均不变,在现有提升机房对面,布置提升机房等设施。将提升容器由两个 3a 单绳单层罐笼更换为同型号多绳双层罐笼,仅增加罐笼高度,其余外形尺寸不变,配用两个 YFC-0.75 翻转式矿车。 改造后提升机采用 JKMD-2.25×4(I)-11.5 型多绳落地式提升机,Ф2.25m导向轮;提升机最大净拉力215kN,最大净拉力差 65kN,提升电机 468kW,采用直流可控硅控制。提升机首绳采用四根 6V×21+FC 钢丝绳,直径Ф22mm,重量 1.77kg/m;尾绳采用两根 34×7+FC 钢丝绳,直径Ф30mm,重量 3.51kg/m;仍采用方钢罐道。
2021年7月27日,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江钨生字〔2021〕3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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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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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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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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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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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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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许玉才、黎余平、黄伯扬、王纪鹏、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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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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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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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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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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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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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工程施工子单元存在高处坠落、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火药爆炸、放炮、中毒窒息、坠落、粉尘、噪声振动等11种危险有害因素;
2)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子单元存在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火灾、噪声等6种危险有害因素;
3)提升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有: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罐笼提升事故、粉尘、噪声等6种危险有害因素;
4)电气单元有触电、高处坠落及火灾(变压器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火灾、电缆火灾)、其他(大面积停电)共4种危险因素。
评价认为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罐笼提升事故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罐笼提升事故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对提升机硐室、电控硐室及其通道、绳道,井筒下延伸工程支护监管。
2)加强提升机硐室、电控硐室及其通道、绳道,井筒下延伸工程通风管理,炮烟排尽后、经检测空气合格后,方可作业等。
3)加强对竖井提升机的检查维护,制定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保证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4)建井期间临时升降人员的罐笼,若无防坠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矿长批准。
5)定期对提升钢丝绳取样做弯曲、拉断试验,并以破断力总和验算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及时更换。
6)井筒下部延伸反掘时,必须搭建工作台,设溜矿格和人行格;井筒上下最后拆除原装备、安装新装备时,下方 2m 以内必须设防坠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 总体评价结论
1)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盲竖井改造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适合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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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