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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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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赣中林产工业城,占地面积28400m2。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广建,非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松香(10kt/a)、松香改性树脂(10kt/a)、松节油(2kt/a)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范围及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第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18年7月2021年7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许可证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5]0855号,许可范围:松香(10kt/a)、松节油(2kt/a)。

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10000吨松香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主要产品有10000t/a松香、100000t/a松香改性树脂、2000t/a松节油。

为了提升企业的安全,该公司2021年12月22日在新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9-360824-07-02-382087进行项目立项。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主要有生松香(松脂)等。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不涉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的生松香(松脂)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黎余平、王波、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程、谢寒梅、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1.11;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项目性质: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广建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中微南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Etch零部件、C3F8(八氟丙烷)、C4F8(八氟环丁烷)、N2O(一氧化二氮)、HE(氦气)、NO(一氧化氮)、PO2(液氧)、CL2(液氯)(剧毒品)、BCL3(三氯化硼)、CH3F(氟甲烷)、SiCl4(四氯化硅)、CHF3(三氟甲烷)、CH2F2(二氟甲烷)、MOCVD零部件Scrubber零部件、PCBA FCT零部件、无铅锡条、石墨盘、蓝宝石衬底、硅片衬底、砷化镓衬底、磷化铟衬底、200PPMSIH4/H2PN2(氮气)、丙烷、硅烷、乙烯、PNH3(液氨)、PH2(氢气)、二氯硅烷、三氯氢硅、乙硅烷、酒精、异丙醇、盐酸、氨水、双氧水、磷化氢(剧毒品)、砷化氢(剧毒品)、基片、Scrubber安装件、CF4(四氟化碳(四氟甲烷))、SiH4(四氢化硅)、LNG(天然气)、SF6(六氟化硫)、Tangit ABS、Tangit PVC-C、Tangit PVC-U等;涉及的产品为MOCVD、Etch设备、Scrubber尾气处理装置、PCBA FCT测试设备。

该项目危险、有害性的分析,结果为:

通过对吉安新茂林化有限公司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属于仓储安全技术提升建设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202-B松脂池单元物质特性及生产特点决定其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特性,通过预先危险性评价,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保证其达到可接受风险。

4、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6、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8、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9、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0、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1、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2、该项目202-B松脂池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三、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松脂池和仓库布置,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设备、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四、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仓储安全技术提升项目,设施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储罐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2、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7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五、结论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审批,符合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2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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