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1-12-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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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组建成立,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经营范围为城市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赣州市生活垃圾产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已经建立,生活垃圾处置成为环卫工作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提升赣州垃圾处置水平,建立与城市定位及发展战略相协调的垃圾处理体系,提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赣州市提出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发电处置、零填埋的目标。
该项目总规模为2000t/d,分两期建设,本评价报告只涉及一期。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3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36.5×104t。预留二期扩建1000t/d生产线场地。年发电量15352×104kWh,年上网电量12497×104kWh。
本项目于2021年6月获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赣市行审(1)字【2021】75号。2021年4月获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为0#柴油、氢氧化钠、盐酸、乙炔、氧气,其中0#柴油主要用于锅炉点火及助燃,设置2台30m3的储罐用于储存0#柴油;乙炔、氧气主要用于检维修,采用钢瓶装,存放在机修间。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拟建的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于2021年8月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根据拟建项目生产过程的特点,辨识与分析了项目建成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分别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等的方法对项目进行了定性和定量评价。同时,在分析了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的符合性、预测了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同时,为预防、消除、减弱系统危险危害程度,提出了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做出安全预评价结论。最后依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各类批复文件和建设文件、有效证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是完成本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委托评价单位应为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此次评价工作,得到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报告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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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强、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刘志强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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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陈 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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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企业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和技术服务合同,确定了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的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生产区域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消防等。具体包括:
1)生产区域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2)主体工程: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3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36.5×104t。
3)公用及辅助工程:配套的水、电、压缩空气、热工、机修、燃油供应系统、渗滤液处理、办公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等方面,应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变送电工程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内对项目存在的相关职业卫生方面危害,只进行简单分析和辨识,不进行评价。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60.5亩
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南康区龙回上陈坑垃圾填埋场副坝西边,垃圾焚烧厂区中心坐标为N25º32′10.4″、E114º48′15.2″。
建设内容:项目总规模为20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3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36.5×104t。预留二期扩建1000t/d生产线场地。
外部环境
选址位于赣州市南康区龙回上陈坑垃圾填埋场副坝西边,位于城市次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区间山脉相隔,对南康城区基本无影响,厂区南部为大广高速,厂区围墙距大广高速50m以上,最近预留建筑物距大广高速57m,北侧为南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东北侧为垃圾填埋场该场地为县垃圾填埋场用地预留的综合利用场地,东面西面均为山地林地,有少量树木覆盖。
总平面布置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各部分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将整个厂区划分如下4个功能区: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厂前区及预留区。
主要生产区:该区主要包括综合主厂房、烟囱和上料坡道组成。主厂房作为项目主体建筑,本方案将其布置在整个厂区的中心位置,以保证其与各区都能较便捷的联系。垃圾运输坡道与综合主厂房北角处相衔接,烟囱位于主厂房南侧。
辅助生产区:生产、消防水池及综合水泵房和冷却塔位于综合主厂房西南侧,该位置距离发电厂房较近,减少了管道敷设距离。渗沥液处理站位于综合主厂房北侧,该位置距离垃圾仓及渗沥液构造间较近。升压站位于厂区西南角。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油库油泵房位于综合主厂房东侧和东南角,该位置距离主厂房较近,减少了供油管道的敷设距离。
厂前区位于厂区西侧,西侧紧邻厂区边界,厂前区内主要包括设有综合楼。。
考虑企业今后发展扩建及充分利用场地的需求,紧邻一期设施预留二期发展用地。
本项目设置有两个厂区出入口,西侧为人流出入口,职工及外来人员通过现有横跨大广高速的通行桥后右转经新建的人流道路至人流出入口大门。厂区北侧为物流出入口,厂区内的原材料物流运输车辆通过现有横穿大广高速的涵洞后经现有填埋场运输道路至现有汽车衡,现有汽车衡北侧为物流进场道路,进场道路终点为物流出入大门。
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涉及商业机密略。
评价结论
1)根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
3)厂房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厂区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性分析判定,汽轮机超速飞车、燃气系统火灾、电缆火灾事故、机组保护拒动或误动、压力容器(如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等)爆炸、压力管道(如高温高压水汽管道等)爆破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事故的危险等级均为I级和Ⅱ级,属于临界地的或安全的。
6)由危险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柴油罐区的危险度分值为9,属于轻度危险。
7)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结果
(1)在变压器配电装置可能产生的故障中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故障、电缆漏电故障等级属于III级,可引起的火灾或爆炸危险,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其余的故障等级属于II级,其风险程度为临界的,有可能造成较轻的伤害和损坏。
(2)在空压机可能出现有故障中空压机爆炸和储气罐爆炸故障属IV级为破坏性的,位居其次的是安全阀不动作、储气罐破裂,其风险等级为III级。评价结果说明空压机在运行中具有较大风险,即可造成人员伤亡,以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建设单位在设计和建设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运行安全
8)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
采用“锅炉爆炸事故模拟分析”其结果:锅炉发生爆炸时,距爆炸中心9.56m以内的人员将内脏严重损伤或死亡,并且在此范围内的围墙倒塌,距爆炸中心28.69 m以内的人员将轻微损伤,并且在此范围内的门框将损坏,故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本项目拟设置的余热锅炉工作压力6.4MPa,运行中存在超压爆炸的危险。因此锅炉爆炸是项目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2)汽轮发电机组运行中可因负荷突减和其它因素引起超速,如未得到及时控制可造成飞车事故,从而引起重大设备和人员伤亡事故。因而汽机超速飞车是项目的又一重要危险因素。
(3)垃圾焚烧炉点火和意外熄火后恢复点火过程中可因操作错误,引起炉膛爆炸,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和人员伤亡。所以垃圾焚烧炉炉膛爆炸是项目的第三个重要危险因素。
(4)项目垃圾焚烧和发电系统的高温热辐射、噪声危害和生物细菌危害是项目的主要有害因素。
综上所述,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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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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