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 安全预评价

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0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感光材料研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湖南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五江为扩大干膜光刻胶生产能力和产业布局而设立。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6月,法人代表王桂平,注册资金6800万元,坐落于江西赣州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占地面积约145亩。公司主要产品有:pcb干膜光刻胶、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树脂等产品。

本次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投资建设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项目于2021121日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09-360797-04-05-504571”。项目于20216月取得了龙南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M-012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涉及两大部分:感光干膜产业与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产业。感光干膜产业包括:电路板用高分辨率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产业:树脂。半导体封装材料X 、光刻胶材料X 、电子药水X的生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电路板用高分辨率感光干膜3亿平方米;树脂24000吨。

(2)项目占地面积145.29亩,拟建主要包括厂前区:综合楼(民建)、西门卫(民建)、南门卫(民建)、东门卫(民建);生产区的树脂车间(甲类)、树脂车间2(甲类)、涂布车间A(甲类)、涂布车间B(甲类)、分切车间(丙类)、联合厂房(丙类)、罐区(甲类)、甲类仓库(甲类)、乙类仓库、丙类仓库A、丙类仓库B、控制室、五金库、废气焚烧、消防循环水站(丙类)、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戊类)、污水处理站等。

(3)辅助生产系统,动力、给排水、纯水、自控及总图运输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丁酮、丙酮、甲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丁酯、丙烯酸、甲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丁脂、甲基丙烯酸乙脂、甲基丙烯酸、苯乙烯、偶氮二异丁腈等。经鉴定本项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丙烯酸树脂。

危险化学品中有丁酮、丙酮、甲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丁酯、丙烯酸、甲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丁脂、甲基丙烯酸乙脂、苯乙烯、偶氮二异丁腈为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其中甲醇、丙烯酸、甲苯、天然气、苯乙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产品中丙烯酸树脂为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永辉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永辉、谢寒梅、陈浩、曾华玉、林大建、刘志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刘志强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李永辉、陈浩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2220日;

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的范围主要针对本次评价的范围包括:电路板用高分辨率感光干膜3亿平方米;树脂24000吨。包括生产工艺装置、仓储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综合办公设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电路板用高分辨率感光干膜3亿平方米;树脂24000吨。

(2)项目占地面积145.29亩,拟建主要包括厂前区:综合楼(民建)、西门卫(民建)、南门卫(民建)、东门卫(民建);生产区的树脂车间(甲类)、树脂车间2(甲类)、涂布车间A(甲类)、涂布车间B(甲类)、分切车间(丙类)、联合厂房(丙类)、罐区(甲类)、甲类仓库(甲类)、乙类仓库、丙类仓库A、丙类仓库B、控制室、五金库、废气焚烧、消防循环水站(丙类)、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戊类)、污水处理站等。

(3)辅助生产系统,动力、给排水、纯水、自控及总图运输等。

本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主要针对上述建设项目范围内安全方面的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管理措施,从而得出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结果。

本项目厂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涉及本工程的环境及消防问题则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职业卫生评价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本项目以后变更或新增的部分不适合本评价结果。预留丙类仓库C、丙类仓库D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光刻胶材料X、半导体封装材料X、电子药水X的生产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仅对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不给予评价。本评价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本报告通过后因各种原因超过时效,项目周边环境发生了变化,本报告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主体: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731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占地面积:145

企业法人代表:王桂平

设计单位: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本工程根据上述布置原则以及周边道路情况,对全厂作出分区布置,行政办公区、生产装置区、仓储区和公用工程区组成。详细如下:

1)行政办公区布置主要考虑:

A、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环境洁净的地段。

B、厂区主要人流出入口附近。

C、建筑群体的组合及空间景观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为综合楼一栋,布置在全厂区西南一角。

2)生产装置区布置主要考虑:

A、生产区的管廊和设备布置,应与相关的厂区管廊、运输路线相互协调、衔接顺畅。

B、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满足防火、安全、施工安装、检修。

生产装置区新建建筑主要布置在厂区中部,主要有树脂车间、树脂车间2(预留)、涂布车间A、涂布车间B和分切车间。

3)仓储区布置主要考虑:

A、原料靠近厂外主要道路,装置靠近原料,尽量减少厂区内部物料运输的距离。

B、宜临近主要用户,并应方便内部运输及适应机械化装卸作业。

C、宜适当集中布置,并靠近厂外道路,便于对外运输、综合管理。

D、罐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且运输方便的安全地带,同时应留有必要的发展用地。

主要布置在厂区北部和南部(生产装置区周边),有罐区、乙类仓库、甲类仓库、丙类仓库A、丙类仓库B、丙类仓库C(预留)、丙类仓库D(预留)。

4)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区布置主要考虑:

辅助设施适当集中布置,靠近各自的负荷或用户中心。

主要布置在厂区北角和中部偏西一带,有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消防循环水站、消防循环水池、五金库、联合厂房(内含导热油炉房、废气焚烧装置、空压制氮站、冷水站、热水站、变配电站等)和控制室。

5)厂区出入口

本工程东面朝向规划园区道路设置主货运出入口,西面朝向规划园区道路设置次货运出入口,这两个出口承当货流出入。另在西南角设置办公人员出入口,供办公人员和车辆出入。

工艺介绍:

1)工艺技术路线简述

1干膜配方的生产和过滤

该过程把很多不同的组分均匀混合在一起而得到一个功能完全的干膜配方。这是干膜生产最重要的技术环节,它决定了干膜的基本性能和产品品质。这个过程可分成几个小步骤:包括初溶、配主料、配副料、搅拌、反应、过滤。

配方生产分三个工序,第一工序为树脂合成生产,反应时间为80小时,初始需加温到70℃,每釜加热时间约2小时,后期为放热反应(此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将在本章节进行详细描述)。

2)涂膜

该过程主要是把干膜的配方均匀地涂布到PET膜上面,其关键是控制膜的厚度和膜的均匀性,膜的厚度最大误差不能超过3%

3)烘干

烘干决定生产速度的快慢。一个高速的烘道能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烘干也是干膜性能形成的最后一个关键步骤,烘干时不能烘得过度,也不能烘得不够,这两种情况都会使干膜的性能降低。烘干时候空气温度、湿度以及空气的清洁程度也对干膜的性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进入烘道的空气都必须经过过滤。

4)贴PE

该过程把一层PE膜用热压法复合在干膜暴露在空气的一面,复合后即可把这个三层结构的膜卷起来,以便于搬运和储存。

5)分切

经过上面四个步骤可以得到一大卷可以使用的干膜原膜。然后根据干膜使用者要求的宽度进行分切。

6)包装

分切以后进行包装,然后运送到使用厂家。

三、评价结论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赣州市龙南经济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位于化工园区内,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位于化工园区内,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龙南市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丁酮、丙酮、甲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中甲醇、丙烯酸、甲苯、天然气(公用工程用)、苯乙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本项目中甲醇为管控危险化学品,但甲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中的规定,拟建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所使用聚合工艺为涉及粘合剂生产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属于典型的危险工艺聚合工艺。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中毒窒息、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

本项目树脂生产单元、涂布车间单元、甲类仓库单元危险等级均为级,属中度危险。罐区危险等级均为“Ⅰ”级,属高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1)本项目生产的丙烯酸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是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烫

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甲醇、丙烯酸、甲苯、天然气(公用工程用)、苯乙烯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策措施

2)防泄漏安全装置与设施,通风、防火防爆、防雷电与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237

现场影像资料: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