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拟在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羊马村105国道东侧建造二级加油站一座,加油站名称为信丰县新龙加油站(以下简称新龙加油站)。新龙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信丰县商务局对拟建加油站地点予以规划确认(规划编号:GB-069),该站规划用地面积约4582.99㎡;经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加油站建设用地,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通过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Dtbz20220602002号);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 一代码为:2204-360722-04-01-692101)。 新建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为4582.99㎡,该加油站站内拟设2台四枪税控燃油加油机、2台双枪税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拟设贮罐4台:站内罐区设置有一个30m³95#汽油罐、一个50m³92#汽油罐、一个50m³0#柴油罐和一个30m³0#柴油罐,油罐容量为160m³,折合油罐总容积为120m³,储罐采用双层油罐,埋地敷设,该站属二级加油站。 该拟建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汽油和柴油,按国家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根据国家标准,车用柴油的闪点不低于60℃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站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为此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该站的安全预评价。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踏勘了建设地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强、谢寒梅、李永辉、曾华玉、林大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2年6月5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成品油储存及卸、加油作业所涉及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周边环境,平面布置,站内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电气及消防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有效性评价。 如经营场所、储存条件、品种发生变化,不在本评价报告范围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羊马村105国道东侧,为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加油站区西面与G105国道相连,东面、南面、北面均为空地。站区周边50m内无其他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以及甲、乙类液体贮罐,周边环境良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总平面布置 新龙加油站分加油区、油罐区及卸油作业区、经营办公区。 【加油作业区】加油区设有两排加油岛,2台双枪加油机,2台四枪加油机;加油岛上方设有罩棚,有效高度为6m,罩棚为网架结构,面积为509.14㎡,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加油机和工艺管道】拟选用潜油泵自封式加油机及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大于50L/min,加油软管上拟设安全拉断阀。 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上设剪断阀,当加描机被撞或起火时,剪断阀能自动关闭;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枪位拟设各油品的文字标识.加油枪拟设颜色标识。当采用自助加油作业时,拟设置语音功能以防加错油品。 加油站拟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埋地敷设。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埋地储罐区】拟设置在加油站东北角,内设贮罐4台:一个30m³95#汽油罐、一个50m³92#汽油罐、一个50m³0#柴油罐和一个30m³0#柴油罐,油罐容量为160m³,折合油罐总容积为120m³。油罐区南侧设有卸油口、2m³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间;本站属二级加油站。每台油罐均采用双层罐,其中内层为钢板,厚度不小于6mm,外层为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其厚度不小于5mm。油罐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每个油罐设三根抱箍抗浮,抱箍与基础预埋件搭接焊接,搭接长度不少于220mm,贴角围焊焊缝高度不得小于8mm,抱箍采用三根80×8扁铁。 【营业办公区】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78.92㎡,耐火等级二级,建筑类别为三类,结构为框架,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站房内拟设营业厅、配电房。变压器位于站区东侧绿化里。 【卸油作业区】拟设在油品储罐区的北侧,设有密封卸油口、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箱以及回车场地。密封卸油口距站房11.6m。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箱设置在密封卸油口两侧。 卸油工艺流程 油料用油罐车从石油库运至加油站罐区后,在卸油口附近停稳熄火,先用加油站的静电接地导线与油罐车卸油设施连接在一起,静置15分钟清除静电。然后用快速接头将油罐车的卸油管与埋地储油罐的快速密闭卸油口连接在一起,再开始卸油,通过量油孔计量需要卸油量。油品卸完后,检查没有溢油、漏油后,人工封闭好油罐进油口和罐车卸油口,拆除连通软管及静电接地装置。静置5分钟以后发动油品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加油工艺流程 加油:加油采用正压供油工艺。通过油罐内的油泵将油品从储油罐抽出,经过加油机的油气分离器、计量器(加入油品的量可以从加油机的计数器上观察到),然后用加油枪加到车油箱中。带油气回收的加油工艺流程图如下: ①汽油加油机加油工艺:本站建带汽油油气回收的加油工艺。 由汽油加油机收集的油气回到汽油储油罐内,其中汽油罐通气管阻火器改装为阻火型真空压力阀。 三、评价结论 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综述 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站区储存、经营过程中涉及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为易燃液体,类别2;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汽油属于首批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站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属于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⑵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没有超过GB18218-2018标准规定的临界量,因而不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 ⑶安全检查表评价中,该建设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⑷危险度评价埋地汽油罐属于中度危险,是火灾爆炸区域,是本建设项目重点监控目标。 ⑸本项目选择成熟的生产工艺,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连锁保护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工艺装置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危害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新龙加油站新建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拟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2年6月10日 |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