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润禾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九江润禾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介: | |
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7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整。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法人代表:李勉。经营范围:合成材料、有机硅系列产品、纺织助剂、化工助剂、塑料助剂、印染助剂、石油助剂、橡塑助剂、表面活性剂、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现有年产35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于2021年6月15日取得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该项目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 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3日在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11-360425-04-01-682178进行项目立项。 该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化工园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涉及生产的产品苯基硅油,属于鼓励类中“十一、石油化工,第13条”,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主要有含氢硅油、α-甲基苯乙烯、α-十二碳烯、乙烯、1-辛烯、有机铂催化剂、七甲基三硅氧烷、硅树脂、乙烯基硅油、甲苯、全氟(甲基)丙烯酸酯、长链(甲基)丙烯酸酯、溶剂(二乙二醇丁醚、三丙二醇、3-甲氧基-3-甲基丁醇、正十二烷基硫醇)、表面活性剂(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双十八烷基二甲基氯化铵、斯盘60(山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异构十三醇聚氧乙烯醚13/100、平平加O-25(C16-18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氯乙烯、活性炭、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脒盐酸盐)、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氮气保护气体)、210烷基硅油、有机硅凝胶压敏胶、三防整理剂、双氧水(27%,污水处理使用)等。该项目涉及的氯乙烯、甲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三防整理剂的生产过程中的聚合反应属于聚合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的其他生产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涉及的101-1#车间(甲类)生产单元、202-1#甲类仓库储存单元、203-2#甲类仓库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的α-甲基苯乙烯、乙烯、1-辛烯、甲苯、氯乙烯、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双氧水(27%,污水处理使用)、有机硅压敏胶(有鉴定报告)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产品有机硅压敏胶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王海波、谢寒梅、曾华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谢寒梅、王冠、黎余平、曾华玉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12;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22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3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勉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化行业甲级)。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生产单元物质特性及生产特点决定其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特性,通过预先危险性评价,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保证其达到可接受风险。 4、通过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38m。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96m。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6m。 5、该项目乙烯钢瓶容器整体破裂的多米诺影响半径是377m。 6、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该项目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8、该项目双氧水(27%,污水处理用)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0、该项目氯乙烯属于高毒物品。 11、该项目氯乙烯、甲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2、该项目氯乙烯属于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3、该项目三防整理剂的生产过程中的聚合反应属于聚合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的其他生产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4、该项目101-1#车间(甲类)生产单元、202-1#甲类仓库储存单元、203-2#甲类仓库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审批,符合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 | |
提交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 |
九江润禾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