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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二级)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1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加油站(二级)新建项目全预评价报告

 :

1)项目名称: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二级加油站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上犹县油石乡塘角村X381县道东侧。

5)投资规模:约2880万元。

6)占地面积:加油站占地红线3457.4m2。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该加油站劳动定员为8人。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运行。

8)项目设计单位:海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罩棚、加油岛的建筑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213000696。

9)新建加油站工程内容情况:

1)油罐区采用承重罐池设置10.1×16.45=166.15m2,在站区靠X381县道罩棚下设置4台FF双层罐,自北向南分别布置0#柴油罐50m3×2个、92#汽油罐50m3×1个,92#与95#汽油罐50m3×1个,折算容量为1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2)加油罩棚,就设油罐区四周地上,罩棚占地面积575m2,设置两排4座独立加油岛、安装4台加油机(4枪多油品带油气回收功能的税控加油机)。

3)卸油区设置在站区东南侧。

4)新建一栋三层的站房,站房占地面积325m2,建筑面积为975m2。

5)新建一栋三层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44m2,建筑面积为432m2。

。(1)加油站座东朝西方向,正面为西面,与X381县道相邻,受地形限制加油罩棚与公路之间设置未设绿化带。加油站建设用地内有一架空南北跨越站区的10KV电力线。

2)东面为农田耕地,农村菜地。农村民房距离加油站超200m。

3)南面农田耕地,农村菜地,农村民房距离加油站超60m。

4)北面为油石河,该河段为无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行洪水位线或设计洪水位往陆域水平延伸10m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本加油站的北面界线距离河岸线12~15m。

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商业中心、公园,无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没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没有车站、码头、机场以及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出入口,没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不在军事管理区和军事禁区。周边50m范围内民用建筑、厂房等与站内设施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加油站东面南面北面设置高2.2m的实体围墙与外界相隔,受地形限制与X381县道之间未设置绿化带隔离。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志强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强

报告审核人:

林大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永辉、王波、谢寒梅、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志强、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刘志强,化工工艺工程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强、李永辉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2321~1019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场所、储存经营的化学品(汽油和柴油)、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等具体范围如下:

1.3层站房1栋,加油罩棚,3层辅助用房(包括厨房、餐厅)

2.埋地油罐

3.加油机及工艺管道

4.消防安全、防雷装置、配电设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加油站的建筑物包括:加油罩棚、站房、埋地储罐区、辅助用房、卫生间等。

1)加油罩棚:位于站区的中部,为钢网架、钢混柱结构,耐火等级二级,高度6m,投影面积575m2。罩棚下设4个加油岛,各设置1台加油机(多油品2枪机,共设4台)。加油机布置于加油岛上(加油两柱内侧),罩棚边缘与加油机距离2.5m。加油机距离站房为7.5m,加油车辆从道路的西南端进站加油,加完油后车辆西北端出站。

2)站房:位于加油罩棚东面,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3层,站房占地面积325m2,建筑面积975m2。内设营业室、值班室、配电房、发电机房等

3)埋地油罐区:位于站区中部,加油机下面,为承重罐池,设置4台埋地油罐,分别为2台50m3汽油罐,分别为1台92#,1台92#和95#汽油共用罐(隔仓罐各半容积),2台50m3柴油罐。油罐采用FF双层罐,采用卧式埋地方式。双层油罐设置渗漏在线监测系统。

油罐设置抗浮带固定。每个油罐设置二个人孔操作井,人孔操作井口设置进油管、输油管、油气回收管、通气管、量油口、液位传感器、泄漏报警传感器等。

埋地油罐各通气管(汽油罐通气管管路地下连通后共用通气管),通气管沿罩棚柱延伸,管口高出罩棚2m,通气管管径50mm,管口设置阻火器,汽油通气管设呼吸阀。

密闭卸油口集中设置在站房南面围墙内侧,内设4个卸油阀、1个卸油油气回收阀,卸油口距离围墙1.5m,距离通气管(汽油罐16.5)15.5m。

4)其他:在加油罩棚北外侧预留动洗车机,本评价未包括洗车机。

站区西面临X381县道,南北两端分别设置硬化水泥路面的油站车辆进出站区;站区东面、南面、北两面设置高度不少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与外界隔开。站内设1条单车道(站房前)、2条双车道(加油机之间和靠公路一侧加油机),单车道宽度大于4m,双车道宽度不小于6m。站区地面与X381县道现状有0.2~0.4m的高差,站区地面(海平面标高156~156.4)比公路高,站内道路和卸车停车位均为平坡,路面为非沥青路面,符合GB50156-2021第5.0.2条的规定

卸油工艺:油罐车行驶至加油站内密封卸油口停车处,利用油罐车与地下储油罐的高位差,采用密闭式卸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将原来储油罐内散溢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地下工艺管线及卸车软管重新收集至油罐车内,实现卸油与油气等体积置换。其工艺流程如下图:

汽油卸油油气

汽油卸油工艺流程图

柴油卸油工艺,流程图如下:

 

加油工艺:加油作业时,采用潜油泵提供的动力,油品通过加油管道至加油机,进入受油容器。同时,加汽油作业时,有油气回收回收系统,汽油蒸汽通过油气回收管道回至汽油罐。具体流程见下图:

潜油泵

 

 

柴油加油工艺流程图

潜油泵

 

        

汽油加油工艺流程图

 

 

该站设一级和二级汽油油气回收系统。

①一级油气回收

一级油气回收又叫卸油油气回收,是在油罐车装卸油料的过程中,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油气向大气中排放。油罐车通过卸油管路卸油的同时,加油站油罐中的汽油通过回收管路回到油罐车内。油罐车将油气带回油库进行处理,达到油气回收目的。

一级油气回收将储罐阻火透气帽改为阻火呼吸阀,保持系统密闭;通过卸油管、回气管、快速接头等将油罐车和地下储油罐组成密闭系统;在卸油的同时将地下储油罐里的油气自动平衡地置换到油罐车内;即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即一级油气回收)。

②二级油气回收

二级油气回收又叫加油油气回收,是指加油机对汽车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设备的回收。

二级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即油气回收真空泵分散安装在每台加油机内,加油机发油时通过油气回收专用油枪、油气回收胶管、回收真空泵等产品和部件组成的回收系统将油气收回地下储油罐。

9.1评价结论

1)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于上犹县油石乡塘角村X381县道东侧,项目用地面积3457.4m2,预计总投资2880万元。采用密闭卸油工艺及潜油泵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并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区设埋地油罐4个FF双层卧式储罐汽油罐50m3×2个、柴油罐50m3×2个),计算容积150m3,为二级加油站,安装4台多油品4枪潜油泵型加油机,新建加油罩棚和站房、辅助用房。

2)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成品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汽油、柴油均列为第三类易燃液体。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所经营储存的汽油属于中度危害物质(III类)、柴油属于轻度危害物质(IV类)。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中。

3)该新建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①火灾、其他爆炸危险;

②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

③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和热带气旋等。

其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和其他爆炸。而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

5)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中所列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6)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油罐区油品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9.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加油站的法规符合性、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单元进行逐项检查,适用检查项均合格,没有不合格项。本次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结论为合格。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是灾难性事故;而一般的后果是人员遭受轻微中毒,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是危险的。

3)通过对该项目危险度评价分析,项目固有的危险程度为蓝色等级(低危险度)。

4)运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油罐区储存及卸油过程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得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径为22.04m,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 “较轻”程度,主要影响站内设施,对站外丙类厂房、油库消防水池有一定影响。

5)经安全条件分析评价得知:

①该项目经营过程采用的工艺技术不属国家限制、淘汰、落后类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要求;

②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③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④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车站码头、军事设施等,与周边的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该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活动之间影响不大;所设置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科学、可行;

⑤当地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有一定影响;

⑥其技术、工艺成熟可靠;

⑦为新建项目,主要加油、油罐等设备设施由正规厂家新购置,或利托的原有设施安全可靠。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所需。

6)该项目的选址与平面布置、建构筑物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站内各建、构筑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规定。

9.3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性;其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建议建设单位在进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落实初步设计方案中的对策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新建项目建成后的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程度内。

本次评价的结论: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要求,符合(二级)加油站安全设立的安全条件要求

 

提交时间:

20221019

现场影像资料image.png

2022.12.6(终稿)赣州犹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二级)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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