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宏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2.52万t/a露天采矿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云南宏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2.52万t/a露天采矿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
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位于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民委石关口村,占地面积约0.0374平方公里(约56.1亩);同时项目业主对该矿山的利用已经申请了国土部门进行了《云南省砚山县倮基黑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观赏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并获得批准通过。 矿区周边无其他矿区存在,500m范围内无村庄和国家电力部门的高压线通过,无重要交通要道及高等级公路,也无重要工业设施。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在接受该企业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了安全预评价项目组,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组织公司有关安全评价人员开展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收集;同类生产企业调研;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企业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择;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该项目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最后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编制完成《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2.52万t/a露天采矿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云南宏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等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在报告中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张太桥、倪宏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吴映琴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10;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
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位于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民委石关口村,占地面积约0.0374平方公里(约56.1亩);同时项目业主对该矿山的利用已经申请了国土部门进行了《云南省砚山县倮基黑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观赏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并获得批准通过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滑坡、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雷电、暴雨、振动、噪声及粉尘等。 评价结果: 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坍塌危害、滑坡及泥石流、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粉尘危害、火灾、起重伤害、噪声危害等。 ⑵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起重伤害、边坡坍塌事故。 ⑶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 ①开发利用方案所确定的部分参数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下一步设计应严格按照《装饰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参数选取。 ②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台阶或分层高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③采场最终边坡角、工作帮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 经评价认为: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2.52万t/a露天采矿改建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控制在承受范围之内。 | |
提交时间: | 2023年3月23日 |
终稿砚山县阿猛镇石关口饰面用灰岩矿2.52万tm每年露天采矿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