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2-12-08
|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安全预评价 | ||
简介: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加油站地处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莲高速公路永新服务区北,位于吉莲高速北侧,该加油站项目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罐区等;建成后加油站设4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50m³0#柴油储罐1个,50m³92#汽油储罐2个,50m³95#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200m3,折算总容量为175m3,在一级加油站范围内。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占伟、倪宏华 | ||
报告审核人: | 王冦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占伟、倪宏华、檀廷斌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占伟 | ||
技术专家: | 赵希勇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倪宏华、赵希勇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2.12.8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 |||
1、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建设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永新服务区北加油站建设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1、提前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意识,使员 工熟悉工作要求和安全应对措施。 2、配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 3、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施工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检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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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