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 露天开采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 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
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07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3组。2018年7月25日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变更了《营业执照》。证照编号:0829200281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35G66M9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露天建筑用砂开采,砂石加工、销售。 矿山于2019年7月8日获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9]DAF01号,有效期自2019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 矿山于2016年08月22日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现持安福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30日为其延续换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号:C3608292016087130142790。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0.104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50m~+100m;有效期限: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受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编制并提交了《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 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编制了《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陈浩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黄佰扬、许玉才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4月17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编制的《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涉及采矿证范围。 矿山的总图运输、开拓运输、采矿工艺、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和安全管理及其他的安全影响。本评价范围不包括环保、产品质量、矿外运输安全、破碎工艺和洗砂安全。 涉及的职业卫生方面应执行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本评价只对涉及的有害因素做一般性评述。 二、评价结论 建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项目投资少,产出快,技术可行,安全可靠。建项目中的各单元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综上所述:针对该项目在今后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充分采纳《三合一方案》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则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风险处在可控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19日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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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安福县裕发砂业有限公司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砂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