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4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介: |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6771261589 ;法定代表人:廖放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企业住所:兴宁市新圩镇石崖村S225线竹塘尾;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原生产规模为3万t/年,未能达到《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所规定的高岭土最低生产规模5万t/年,矿山拟通过技改扩能、升级改造等措施,将生产规模由3万吨/年提高至5万吨/年。 矿山于2023年9月21日取得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4812014087130135349;开采矿种:高岭土,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1522km2,允许开采标高+375m~+250m;有效期限2023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9日。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于2023年7月编制了《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立方米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23年9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温世平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纪鹏、温世平、管自强、黄伯扬、方忠业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温世平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我中心于2023年9月接受委托后,组织采矿、地质、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了评价小组,于2023年9月30日进入现场,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现场勘察、资料的查阅,经过与建设单位一起收集资料,并对部分安全技术问题及资料问题进行探讨,并多次与矿方进行沟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通过落实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安全投入,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开采,加强管理,其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安全风险可以控制到可接受的程度。 针对该项目在今后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充分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则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风险处在可控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4日 |
管自强 温世平 企业代表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预评(终稿已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