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广南县曙光河沙洞采石场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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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曙光河沙洞采石场于2019年09月26日成立,企业法人林德山,企业地址广南县曙光乡空山村民委河沙洞,经营范围包括石灰岩露天开采、水泥制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于2021年11月0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该采矿许可证由5个拐点圈定,证号C5326272009037130008941,矿区面积0.0275km2,生产规模10万t/a,开采标高1740-1630m,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 由于受周边环境的影响,矿山不使用炸药爆破,将采用膨胀剂预裂~破碎头破碎~明溜槽运输~汽车运输的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开采范围内:标高1740~1630m,深度110m,面积0.0275km2。根据现场和实测图纸,在矿区范围内,最高标高为1710mm,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开采范围内:开采标高1710m~1630m,开采深度70m,开采面积0.0275km2。设计开采台阶高度10m,靠帮台阶坡面角60°,最终帮坡角47°,安全平台宽度4m,清扫平台宽度:6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设计生产服务年限2年。 受广南县曙光河沙洞采石场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此基础上,按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2009年8月27日修订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16年7月2日修订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8年1月1日修订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实施);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实施);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实施);1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年1月1日修订实施);15、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2022年2月8日起施行);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杜达衡、檀廷斌、许玉才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许玉才、张太桥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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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09;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广南县曙光河沙洞采石场 企业性质: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6日 项目拟建地点:广南县曙光乡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滑坡、坍塌 未按设计进行开采,形成高陡边坡、掏采等破坏了原矿(岩)石的初始平衡状态,防排水设施不全等均会引发采场边坡滑坡、坍塌,造成边坡滑坡、坍塌事故。 2、车辆伤害 场内运输、装载设备有故障、操作失误或指挥不当,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矿山使用汽车进行运输,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等造成车辆伤害。车辆伤害在本项目中包括汽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的伤害。 3、物体打击 矿区地形坡度较陡,围岩稳固性较差,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有易导致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矿山在生产期间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如:挖掘机、破碎机、装载机等,所有这些机械设备在使用、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触电 变压器、各类电动机、电气设备、移动电气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漏电等可能会发生触电事故。 6、火灾 材料库内柴油、机油保管不当;用电线路不规范或破损裸露等引起火灾事故。 7、高处坠落 采场台阶较高,铲装运输设备因与台阶边缘的距离超过安全要求,易发生设备的倾倒、高处坠落。 评价结果: 经评价认为: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提交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
1-广南县曙光乡河沙洞石灰岩矿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