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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8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

简介: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隶属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荡坪钨矿,20048月荡坪钨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重组,成立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显发。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属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地理坐标为东径114°2031″,北纬25°3014″,海拔标高650m。公司距大余县城11km、赣州99 km、京广线140km、京九线南康站70km,北距崇义县城43km,交通便利。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所辖矿区比较分散,横跨大余、崇义两县,矿区占地面积16km2,拥有两个黑钨矿区,即:荡坪矿区、九龙脑矿区;一个铅锌矿区,即:宝山矿区。

宝山矿区地处江西省崇义县铅厂镇,地理坐标为东径 114°1500″~114°1750″,北纬25°3230″~25°3730″,主平硐标高为450m,矿区面积约为3.6653km2。矿区距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所在地23km、崇义县城20km、大余县城30km、京广线160km、京九线南康站100km,交通便利。

矿区目前采用平硐-盲竖井-盲斜井联合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采矿法和留矿全面法。由电机车送至选厂进行碎矿手选、磨浮,生产出铅、锌、铜、白钨精矿。

宝山矿区因生态红线问题,于201811月停产,至今没有恢复生产,停产前的生产规模为10.9万吨/年。2023年崇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江西省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是否涉及崇义县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说明》,企业为了优化宝山矿区的生产环境,恢复生产,同时根据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战略布署及宝山矿区资源情况,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挖潜矿山产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此,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宝山矿区进行技术改造设计,规范矿山开采。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3月提交了《江西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拟定:生产规模为400t/d;对现有开拓系统进行优化,即:对现有盲竖井进行改造延深;新增450501m胶带提升斜井;最终形成平硐+胶带斜井+盲竖井开拓。采用采用浅孔留矿法、分段空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对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王纪鹏方忠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43

评价报告:


5评价结论

5.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宝山矿区技改项目评价内容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矿山申报条件;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暴雨、寒潮、大风、雷电等4种;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提升运输伤害、有轨运输伤害)、机械伤害、片帮冒顶、高处坠落、火药爆炸、放炮、触电、中毒窒息、淹溺、水害、火灾等12种危险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水害、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提升运输伤害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5.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水害、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提升运输伤害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应进行水害因素分析,分析所有可能的水力通道及充水水源等水害因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措施。

2)对有水害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建议采用物探、钻探等勘探手段探测含水体,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采)的探放水措施。

3)加强对采场应力监测,对应力集中或围岩破碎时,及时调整采场支护方式,加强对采场的支护。

4)加强采场回采、采空区充填工序管理。

5)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

6)加强对竖井提升机的检查维护,制定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保证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8)建井期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矿长批准。

9)定期对提升钢丝绳取样做弯曲、拉断试验,并以破断力总和验算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及时更换。

5.3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的拟定的开采方案、采用的工艺及各系统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448

附:评价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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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肖达华、管自强、许玉才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技术改造项目预(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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