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2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
简介: | ||
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位于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十七路南侧(璞晶新材料公司院内),是一家从事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等。投资者及主要管理人员有着丰富的行业生产、管理和销售经验,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力量较强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罗沙浪、郑强、黄伯扬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王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12.13-2024.5.28;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年产12000吨碳酸锂 行业分类:C2613 无机盐制造 项目地址: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十七路南侧(璞晶新材料公司院内)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蔡永林 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蓝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图设计单位: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
评价结果: 8.1项目危险、危害性评价汇总 对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浓硫酸、液碱、天然气(燃料)、柴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灼烫腐蚀、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淹溺、中毒窒息、粉尘、毒物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5)该项目生产工艺装置单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灼烫腐蚀、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仓库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车辆伤害、灼烫腐蚀为Ⅱ级;储罐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灼烫腐蚀、高处坠落和中毒、窒息的危险程度为Ⅱ级;装卸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灼烫腐蚀、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的危险程度为Ⅱ级;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继电保护动作异常、全厂停电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触电、电气误操作、无功电容器爆炸危险程度为Ⅱ级;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DCS系统错误、DCS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中毒窒息、淹溺危险程度为Ⅱ级;供热子单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灼烫腐蚀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空压子单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容器爆炸、触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压缩机机体振动、压缩机抱轴或轴承损坏、电气电缆火灾及机械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特种设备单元可能发生的事故中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6)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民用建筑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与裙房、其他建筑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5m。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7)项目与周边环境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8)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及防火距离、消防道路,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抗震设计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8.2评价结论 1)项目采用国内外行业成熟的工艺,满足安全条件的要求;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的“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装置”和淘汰类的“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生产装置”。 3)该项目于2023年4月11日取得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4-361124-04-01-193807; 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建成后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4.5.28 | |
现场影像资料 |
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酸锂建设项目预(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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