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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6月24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西区,法定代表人为张忠良。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月29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回复》,划定了扩界后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区范围共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由1.0682km2扩大为1.1224km2,开采标高不变仍为+1142m至+425m。由于+437m~+425m涉及到凹陷露天开采,对开采要求比较高,故矿山本次将开采标高定为+1142米至+437米。2024年2月,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扩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12月31日)》。2024年4月,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4年5月,委托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技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拟定矿山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山坡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于2024年4月6日对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的矿区位置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勘查,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按《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可研报告》等其它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了《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形成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的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管自强、王纪鹏郑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许玉才、黄伯扬、郑强、管自强檀廷斌、戴磷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4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检查和调研、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

评价报告


一、本项目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高低温、雷电等5种自然灾害;

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采场滑坡与泥石流、排土场滑坡与泥石流、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淹溺等13种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种职业危害因素。

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认为采场滑坡、排土场滑坡、采场泥石流、排土场泥石流、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应重点防范。

二、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 完善总平面布置图,目前总平面布置图只有露天采场、矿山运输道路的布置,变压器、高位水池和利旧场地设施等均没有,后续设计应补充完善。

2. 《可研》变压器拟设置于矿区开采范围东面200m处,经与企业核实,变压器实际位置位于选矿厂西北处配电室外,建议后续设计对变压器位置进行核实。

3. 本次未能根据《可研》确定运输道路的长度和道路工程量,建议后续设计明确运输道路长度和道路工程量。

4. 开拓运输系统《可研》目前只介绍了道路相关参数,具体安全设施内容未定,建议后续设计进行补充完善。

5. 《可研》无深部运输道路方案,后续设计需补充完善。

6. 露天矿山道路,在急弯、陡坡、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置挡车堆(但不得妨碍视线)、阻车堤、反坡安全线等安全设施。运输道路的高陡路基路段,或者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远离山体一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车轮轮胎直径1/2的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示标志。

7. 《可研》未对开拓运输方案进行对比选择,建议后续设计单位优化开拓运输系统。

8. 《可研》拟定防滚石平台宽度:30m,经与企业相关人员核实,企业拟将接滚石平台控制在20m左右,可作为隐患处置用途之一,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进行核实。

9. 《可研》拟定控制爆破区一次起爆总药量不超过10000kg,炸药库最大储存量不能满足一次起爆总药量,建议后续设计进行核算爆破区一次起爆总药量。

10. 《可研》拟选用载重30t矿用自卸汽车57台,设计按一定比例配备电动矿卡。经与企业核实,企业预计选用额定载重60t的宽体矿车运输,建议后续设计明确运输设备选型。

11. 《可研》洒水车数量前后不一致,建议后续设计明确洒水车数量。

12.《可研》未对采矿设备方案进行比较选型,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13. 根据《可研》提供的《矿山总平面图》,只有+929m工作面,并没有画出+917m+905m采准工作面。《可研》报告提到对+929m水平以上进行基建开采处理已不存在,+917m采准工作面已不存在,+905m采准工作面与目前形成的+906m平台不能衔接,故后续设计需重新考虑本项目的采准工作面。本次也不能确定基建工程量,建议后续设计重新确定基建工作量。

14. 高度超过200m的露天边坡应进行在线监测,对承受水压的边坡应进行水压监测。根据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20248月编制的《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采场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提供边坡监测的资料,设计单位可以参考其在线监测方案。

15. 经与企业相关人员核实,+1095m高位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30m3,目前已拆除,企业在采场内新安装了容量为50m3PE塑料桶作为高位水池。目前企业的高位水池不能满足消防和生产供水,建议后续设计重新核实采场生产用水(洒水降尘)情况,并重新对高位水池进行选址和考虑高位水池的容积。

16. 《可研》矿山为2班作业,目前采场只有运输道路有照明设施,采场内作业处、挖掘机工作地点、丰元矿排土场均无照明,建议后续设计进行补充完善。

17. 经查看《可研》单位提供的《地表防排洪系统平面图》,图中并未明确截洪沟和临时排水沟的尺寸。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18. 矿山排水需修建沉淀池(三级),澄清水达标排放或会用及利用率。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19. 根据20249月江西赣南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大洲坝底矿原矿临时堆场工程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提供的资料,不能判别临时堆场的堆存量,建议后续进行复核具体堆存量。

20. 《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大洲坝底矿原矿临时堆场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未考虑临时堆场的具体堆存时间,且经查看《可研》单位提供的《矿山总平面布置图》,图中临时堆场与矿区边界有重合部分。建议后续完善临时堆场堆存时间从而不影响矿区的正常开采。

21. 根据《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大洲坝底矿原矿临时堆场工程实施方案设计》,临时堆场最终边坡高度为157m,后续堆存超过150m应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KA/T2063-2018)要求设计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补充完善。

22. 2018年设计未考虑丰元矿排土场最终排放边坡稳定性,后续设计应补充完善。

23. 本次根据《可研》不能确定运输道路和基建工程量。丰元矿设计容量约80m3,目前排土场已排土约60m3,剩余20m3,故后续设计单位需考虑目前排土场容量是否符合运输道路和基建工程的废土排放,进而确定是否需要新增排土场。

24. 《可研》未说明专用安全设施投资情况,建议后续设计单位补充完善。

三、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受控程度

通过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后,在采取《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危险程度可以接受。

四、预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预评价已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出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实事求是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给出了安全风险是否可控的结论。

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在落实《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后,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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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2(已排)遂川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遂川县车元坳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300万吨石英岩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20241026最终出稿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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