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建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法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城 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城 建设性质:新、扩建 (1)产品方案: 本项目二期拟建设150000t/a液体硫酸铝、40000t/a固体硫酸铝、400000t/a液体聚氯化铝、150000t/a固体聚氯化铝、80000t/a液体聚合硫酸铁、20000t/a氟钛酸钾及10000t/a氟硼酸钾。 表2.2-1 产品方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及规格 | 生产规模(t/a) | 外售(t/a) | 自用(t/a) | 备注 | 1 | 液体硫酸铝 | 150000 | 147000 | 3000 | 采用铝土矿法生产规模为100000t/a,采用铝泥法生产规模为50000t/a | 2 | 固体硫酸铝 | 40000 | 40000 | / |
| 3 | 液体聚氯化铝 | 400000 | 70000 | 330000 | 采用氢氧化铝法生产饮用水用聚氯化铝40000t/a,采用氢氧化铝法生产高纯聚氯化铝10000t/a,采用铝矾土法生产工业级聚氯化铝200000t/a,采用铝泥法生产工业级聚氯化铝150000t/a | 4 | 固体聚氯化铝 | 150000 | 150000 | / |
| 5 | 聚合硫酸铁(液体) | 80000 | 80000 | / |
| 6 | 氟硼酸钾 | 10000 | 10000 | / |
| 7 | 氟钛酸钾 | 20000 | 20000 | / |
|
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具体见表2.2-2。 表2.2-2 该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性质 | 备注 | 1 | 生产装置 | 液体硫酸铝 | 新建105液体硫酸铝车间,新建150000t/a液体硫酸铝装置 | 新建 |
| 2 | 固体硫酸铝 | 依托104固体硫酸铝和速凝剂车间,增加设备设施,扩建40000t/a固体硫酸铝,且新增一套硫酸铝破碎装置。 | 扩建 |
| 3 | 液体聚氯化铝 | 依托原有101-1、101-2、101-3,增加设备设施,扩建250000t/a液体聚氯化铝 | 扩建 |
| 液体聚氯化铝 | 在105液体硫酸铝车间内,新建150000t/a液体聚氯化铝生产装置。 | 扩建 |
| 4 | 固体聚氯化铝 | 依托原有101-1、101-2、101-3、102等,增加设备设施,扩建150000t/a固体聚氯化铝 | 扩建 |
| 5 | 聚合硫酸铁(液体) | 新建106聚合硫酸铁车间,新建80000t/a聚合硫酸铁(液体)装置 | 新建 |
| 6 | 氟硼酸钾 | 新建103氟钛酸钾及氟硼酸钾车间,新建10000t/a氟硼酸钾装置 | 新建 |
| 7 | 氟钛酸钾 | 新建103氟钛酸钾及氟硼酸钾车间,新建20000t/a氟钛酸钾装置 | 新建 |
| 8 | 储存装置 | 201矿渣、铝矿库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依托 |
| 9 | 202原料库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依托 |
| 10 | 203成品仓库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依托 |
| 11 | 204液氧罐区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新建 |
| 12 | 205亚硝酸钠仓库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新建 |
| 13 | 206储罐区 |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节 | 利旧改造 |
| 14 | 公用工程 | 供配电 | 依托原有301配电间,新增2台变压器,型号为SCB-18-1600kVA/10/0.4 和 SCB-18-2000kVA/10/0.4 干式电工钢带变压器 | 新增 |
| 15 | 给排水 | 依托厂区原有 | 依托 |
| 16 | 循环水 | 新增一台型号为200UHB-JZ2-300-40/75KW循环水泵 | 新增 |
| 17 | 供气 | 项目一期工程在成品库内建了2台产气量为20m³/min空压机,本期项目新增2台型号为产气量为5m3/min空压机,为全厂提供压缩空气 | 新增 |
| 18 | 供热 | 蒸汽来自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依托 |
| 19 | 消防 | 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有消防泵站及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积486m³ ;消防泵站内设有室内消防泵2台(一用一备)。 | 依托 |
| 20 | 事故水 | 依托原有1380m3事故水池 | 依托 |
| 21 | 机修 | 依托原有 | 依托 |
| 22 | 三废处理 | 废水 | 依托原有306污水处理池 | 依托 |
| 23 | 废气 | 新增环保设施 | 新增 |
| 24 | 固废 |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加入适量的石灰处理后可送到水泥厂或砖厂生产水泥和建筑砖 | 依托 |
| 25 | 控制室 |
| 依托原有控制室,位于401综合楼 | 依托 |
| 26 | 生活办公设施 |
| 依托原有。 | 依托 |
|
3、评价结论: 9.2.1 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9.2.2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西建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产品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品、工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于2024年7月5日取得瑞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112-360481-04-01-921788。本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因此该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3)本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镇南路工业城江西建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留空地内。瑞昌市码头工业城于2021年4月19日被列入获得江西省首批化工园区名单中,属于化工园区。该公司已取得了土地证明:赣(2021)瑞昌市不动产权第009803。具体见附件。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4)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本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本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