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8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系统配套水路出厂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8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系统配套水路出厂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6年9月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8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系统配套水路出厂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本项目为新增的苯乙烯、二甲苯水路出厂输送管线。项目界区为:罐区输送泵出口到码头前沿为止。项目路由自成品罐区-胜利路-纬一路-厂区原有至第二油品码头管架-第二油品码头,新敷1根DN250苯乙烯管道引至第二油品码头,全长约
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二甲苯、氮气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三、 评价报告还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核实、明确评价范围;完善管道经过的周边环境介绍。
2、完善管道敷设和管道跨越、穿越道路及利旧管架的安全措施相关评价内容。
3、核实管道切断阀的有关内容。完善管道与原有管道连接时的安全措施内容。核实有关出厂产品的计量控制手段、核实用电负荷等级及保障措施。核实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的符合性。
4、补充管道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补充氮气吹扫尾气处理的有关内容。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综上所述,专家组同意该报告通过评审。
专 家:
2016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