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萍乡市安信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建安信达液化气储配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0
萍乡市安信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建安信达液化气储配站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19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萍乡市安信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建安信达液化气储配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会上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评价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审查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1、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光华村,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64亩。设有4个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个8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个5m3液化石油气残液罐,总容积为485m3。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液化石油气。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
2、《评价报告》基本遵循了《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介绍了企业情况、工艺原理、公用工程等基本情况。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分析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单元划分基本合理、评价方法可行,提出的安全对策对项目的实施及管理具有指导作用。项目实施过程应充分采纳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
3、评价报告还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补充有关资料:
1)明确本项目是否符合萍乡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核实总平面布置图,对环形核实周边环境介绍及安全符合性评价。
2)完善工艺流程,尤其是残夜处理过程。明确项目是否设置喷淋冷却水。补充远程紧急切断装置的要求。明确控制系统的设置情况。对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提出要求。
3)补充爆炸区域划分及该区域内电气选型要求。报告应对主要设备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补充有关放散的安全要求。
4)明确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并进行符合性评价。
5)补充公用工程描述,明确有关电源、防雷、防静电等具体情况, 完善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一览表。
6)补充液化气灌装的安全评价内容。补充项目空瓶存放安全条件。完善液化石油气装卸安全要求。
7)按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
专家组成员: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