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17-03-20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对企业安全设施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次评价范围为日产18650圆柱锂离子电池80万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其它产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上述装置涉及储存、使用天然气、乙醇、氮气、氩气、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该《评价报告》应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1、明确评价范围。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介绍。补充完善项目有关特种设备的有关评价内容。
2、完善企业现状图纸,补充相关附件,如防雷检测报告等。
3、核实变压器的型号、项目接地系统、二级负荷量、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可燃气体检测及防爆电气选型是否符合要求。
4、企业应按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核实企业整改回复。
5、核实厂房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核实项目是否存在架空电力线。补充项目通风系统介绍,补充完善有害气体收集和处理系统介绍及评价内容。
6、完善车间配电间(控制室)的安全符合性评价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评价。
7、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