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铅山县宏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石酸锑钾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17-06-26
铅山县宏进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酒石酸锑钾生产装置
安全现状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7年6月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铅山县宏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石酸锑钾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对企业安全设施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公司地址位于铅山县精细化工区,本次评价范围为年产500吨酒石酸锑钾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其它产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企业2014年8月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4】0791号,许可范围:酒石酸锑钾。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7年8月14日。生产装置涉及储存、使用酒石酸锑钾等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中毒、爆炸、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该《评价报告》应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1、核实企业三年来生产装置及周边变化情况,明确企业内部设施变化情况;
2、核实项目特种设备及检测是否完成。核实企业整改回复。
3、 核实项目与周边企业的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4、核实项目变压器的可靠性,电线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5、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