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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宜春七宝山油库改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7-07-31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

宜春七宝山油库改扩建工程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2017731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宜春七宝山油库改扩建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会上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评价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审查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1.该项目新建65000m³地上立式内浮顶油罐(φ=20.00m),油库总库容30000m³ ,属于二级油库。企业现有油罐全部停用。项目主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主要生产设备为新建储油罐、油气回收装置等。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

2.  该项目评价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评价报告》基本遵循了《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介绍了企业情况、工艺原理、主要设备、公用工程等基本情况。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分析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项目设计应充分采纳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

3.评价报告还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补充有关资料:

1)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文件;核实总图布置,补充本项目的气象资料等有关材料。

2)补充设备一览表。补充电气安全防护、保护接地、等电位连接、防爆的具体要求,明确接地电阻值、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

3)核实重大危险源辨识、特别是企业远期预留储罐投入后,项目为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对此问题进行描述;核实控制室的有关内容,核实可燃气体、火灾报警系统的描述;核实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满足性;

4)核实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敏感目标的距离。核实项目消防水的满足性。核实项目隔油池的设置、危险化学品装卸采取的安全措施。

5)补充装置发生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处理措施介绍。

6)按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

4.企业应进行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设计完成后须申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

综上所述,与会专家一致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宜春七宝山油库改扩建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对上述问题补充修改合格后通过审查。

 

 

专家组成员:

 

201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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