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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发布时间:2017-09-18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6年9月1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预留区域。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40万吨/年超高纯甲烷氯化物和配套四氯乙烯(PCE)、20万吨/年苯胺及2×50MW热电和配套公用设施工程等。项目地址东面与中科鑫星隔园区道路相距约50m,与鄱阳湖岸边约相距约1.3km,南面距离园区园区香积大道10米,西面距离港华天然气门站800米,北面距离环城高速道路1000米。厂区周边尚有零星居民,政府已承诺拆迁(庐府字【2013】21号)。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液氯、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苯胺、甲醇、苯、硝酸、四氯化碳、硝基苯、次氯酸钠、盐酸、三氯化铁、硫酸、氢氧化钠氯化氢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建议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引用的标准、规范,核实评价范围,完善周边情况介绍。完善生产工艺的描述及危险性分析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包括)。核实项目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一览表。

    2、核实重大危险源辨识;完善本项目控制“二重点一重大”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描述。完善SIS系统、ESD系统等评价内容。

    3、补充液氯充装、液氯(氯气)、氢气的输送过程危险性分析及控制方案。补充有关物料管道的敷设和控制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联锁等)。

    4、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防腐、防毒措施。补充有关设备、电气仪表的防腐要求。核实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的设置要求。补充完善成套设备控制方案介绍。

    5、补充完善有关项目火灾报警、视频监控、车间机柜间、控制室的设置要求。完善爆炸区域划分,完善防雷防静电接地要求。 

    6、补充厂区标高及防洪、防内涝评价内容。补充厂房泄爆的评价内容。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家: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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