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8年1月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项目地址位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内。企业于2008年09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历经延期换证,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62号,有效期:2015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焦炭250万吨,年产煤焦油12万吨,年产粗苯3.5万吨、年产硫磺0.12万吨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不经营(送至动力分厂气柜,气柜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存在火灾和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该《评价报告》应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1、明确评价范围。补充完善有关引用的标准规范。依据冶金行业的相关规范完善安全检查表。删除报告中无关的内容。完善总平面布置图,补充近三年企业周边环境变化情况说明。
2、核实硫磺使用、储存的情况并进行符合性分析。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输送(含管道)的安全措施补。
3、核实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安全联动的安全可靠性、自控安全联锁的安全符合性。核实消防水计算、消防器材及个体防护器材的符合性分析。
4、核实粉尘爆炸区域电气选型。根据防爆场所的电气防爆要求核实检查结果。核实火灾报警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补充完善电气防火、防触电的安全符合性评价。核实防火间距一览表。建议对有关设施进行防静电检测。
5、核实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措施是否满足要求。补充有关项目的控制室、电源符合性评价内容。完善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一览表并进行符合性评价,完善特种设备及附件取证的符合性评价。
6、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