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生产装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
生产装置(一期工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8年1月2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生产装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对企业安全设施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公司地址位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本次评价范围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1万吨、硅烷偶联剂0.6万吨、盐酸0.16万吨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企业现有伽马-1车间生产设施基本拆除(管线已进行隔断),氯化氢反应炉拆除2台(余1台),其余生产设施未变。企业已拆除的装置和其它产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企业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2012]0684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有效期至2018年3月23日。上述装置涉及储存、使用液氯、氢气、氯化氢、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甲醇、乙醇、氯丙烯、氮、盐酸、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氯铂酸、硫脲、甲醇钠甲醇溶液、乙醇钠乙醇溶液、甲基二氯硅烷氯等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该《评价报告》应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1、报告应明确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完善企业现状图纸及附件。核实企业三年来生产装置及周边变化情况,明确企业周边环境、内部设施变化情况;
2、完善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描述和评价内容(如氯化氢制备);
3、核实制氢、氢气压缩等装置的控制系统介绍及满足性分析,核实液氯是否采用万向节充装装置。补充企业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评价;
4、核实重大危险源辨识,明确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系统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核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检测监控措施;
5、核实粉尘爆炸区域的电气防爆等级是否满足要求。企业应提供可燃、有毒气体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补充仪表校验、仪表运行的有关记录。企业应按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6、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