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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生产装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

生产装置(一期工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812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2万吨、硅烷偶联剂1.2万吨生产装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对企业安全设施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公司地址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本次评价范围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三氯氢硅1万吨、硅烷偶联剂0.6万吨、盐酸0.16万吨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企业现有伽马-1车间生产设施基本拆除(管线已进行隔断),氯化氢反应炉拆除2台(余1台),其余生产设施未变。企业已拆除的装置和其它产品在本次评价范围。企业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2012]068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有效期至2018323。上述装置涉及储存、使用液氯、氢气、氯化氢、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甲醇、乙醇、氯丙烯、氮、盐酸、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氯铂酸、硫脲、甲醇钠甲醇溶液、乙醇钠乙醇溶液、甲基二氯硅烷氯等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该《评价报告》应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1、报告应明确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完善企业现状图纸及附件。核实企业三年来生产装置及周边变化情况,明确企业周边环境、内部设施变化情况;

2、完善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描述和评价内容(如氯化氢制备);

3、核实制氢、氢气压缩等装置的控制系统介绍及满足性分析,核实液氯是否采用万向节充装装置。补充企业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评价;

4、核实重大危险源辨识,明确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系统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核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检测监控措施;

5、核实粉尘爆炸区域的电气防爆等级是否满足要求。企业应提供可燃、有毒气体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补充仪表校验、仪表运行的有关记录。企业应按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6、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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