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宜春华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0000 吨磷酸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宜春华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 10000 吨磷酸铁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7年12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宜春华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0000 吨磷酸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面为春风路,拟建围墙距离道路路边8m,沿道路有一条塔高30m的110KV架空电力线,距离项目拟建围墙5m,道路对面为园区预留用地;东面为园区道路(宜云路),拟建围墙距离道路路边9m,沿道路有一条杆高15m的10KV架空电力线,距离项目拟建围墙5m,道路对面为园区预留用地;南面为园区规划用地;西面为园区规划用地。本项目生产产品为年产 10000 吨磷酸铁项目。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磷酸铁、盐酸(31%)、硝酸(65%),天然气(作燃料用)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三、建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总图布置。完善生产工艺的描述及危险性分析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核实项目设备一览表。核实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完善本项目有关导热油、物料管道的敷设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完善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使用、储存要求。核实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设置要求(如氮氧化合物)。
3、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防尘、防腐、防毒、防渗措施。补充有关设备、电气仪表的防腐要求。
4、完善项目防雷、防静电、防触电安全措施、二级负荷及负荷计算表、联锁控制系统描述。补充项目备用电源的选择说明。补充爆炸性气体危险区域描述及安全要求。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 家:
2017年12月28日